为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诚信的消费环境,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3日,大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等10余个部门,围绕“提升消费品质”主题,在明珠超市门前开展202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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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通过悬挂条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咨询答疑、展示假冒伪劣商品,向群众讲解部分热销商品真假鉴别小窍门及网购维权、老年消费防骗等实用知识,引导消费者树立理性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同时,组织城内的金融机构、药店、饭店等经营场所通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3·15宣传标语,在各分局驻地、大型商超等显著位置悬挂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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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活动结束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走进商超对商品价格、食品安全等进行了检查;食品检测人员对蔬菜、水果等进行了快检,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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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动共悬挂宣传布标10幅,设置滚动播放宣传标语200余条。现场发放宣传材料2000份、接待咨询群众300余人,现场处理消费者投诉5起,得到了广大消费者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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