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险、家财险、燃气险、家电险……购买车险,却发现业务员给出的“套餐”里,还搭进了不少跟车险无关的险种,价格从300多元到600多元不等。现代快报记者拨打这些保险的官方客服电话后,客服均表示,这些非车险可以退掉。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些非车险都是和车险捆绑在一个套餐里,如果退掉这些非车险,要么车险保险费用上涨,要么无法购全车主想要的其他涉车险种。对此,律师认为,这种促销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车险套餐里有租房险、燃气险……

近日,一名保险销售人员联系到了车险临近到期的朱先生,并为他出具了新一年中国人民保险和太平洋保险两家公司的车险测算方案。

在这两份方案中,朱先生看到,一家含有“如意行”驾乘综合险400元,包含管道破裂及水渍、家庭财产损失保险、意外住院津贴、意外医疗费用补偿等;另一家含有非车产品“任我行七代”的险种380元,包括驾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公共场所个人责任保险等。

车主与销售对话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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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与销售对话截图

看到这两个险种的内容中,有多条与机动车并无直接关系,朱先生询问销售员该项目能不能不买,销售员表示“都要买的”。最终他综合权衡,选择了其中一款。

部分非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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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非车险

新手司机熊先生也遇到了类似的遭遇。他购买的平安车主尊享保障多达18项,费用为607元,内容包括租房损失、装修损失、燃气等多个涉及房屋安全的险种。“购买的时候业务员也没有明确说明,可我也不租房呀。”熊先生面对这种混搭着八竿子打不着的家庭财产险,哭笑不得。

部分非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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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非车险

买了新车的吉先生说,新车的保险必须在4S店买,而店里推荐的就是含有非车险的套餐,没有其他选择。老司机华先生表示,买了非车险,是因为买了能享受套餐折扣,比不买还便宜。

车主与销售对话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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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套餐方案常默认含有非车险,投诉后可按比例退

调查中记者关注到,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在为车主设计保险方案时,常常会推销含有非车险的车险套餐方案。

部分非车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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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非车险

记者联系了多家保险公司的多名销售人员,一名销售表示,非车险不能不买,但没有给出具体理由。另外一名销售人员表示,除非是总部的续保客户不需要购买非车险,其他部门都是需要的。还有一名销售人员表示,不是说一定要买非车险,但是有非车险的话,就有现金优惠。

这些促销手段是业务员自己的套路,还是保险公司的硬性规定?记者拨打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平安保险三家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三家客服均表示,只有交强险是车辆上路必须要买的,其他保险有需要就买,没有需要就不买。是否购买非车险看车主的个人意愿,不强制购买,如果已经买了又后悔,是可以申请退款的,会请相关保单的经办员进行联系。

孙先生的车险是家人代为在平安保险购买的,刚开始没注意里面包含了非车险。向客服表达了想退的意愿后,经办员很快联系了他。经办员表示,因为该保险已经生效了一段时间,需要核算后按比例退,此前享受的服务礼包等,也要退还一部分。

现代快报记者也以车主的身份拨打了所购的保险公司电话,申请退还非车险中与车辆保险无关的部分费用。一名工作人员说,非车险是套餐的一部分,要退必须整体退,而如果整体退保,里面涉及机动车的一些险种也无法购买。

非车险成保险公司新业务的增长点

非车险业务,是指机动车辆保险以外的其他财产保险业务,比如,家财险、意外险、健康险等险种。那么保险公司为何要把这些非车险放进套餐中,让消费者整体购买呢?

据媒体此前报道,随着新车销量增长放缓,曾经作为财险公司“基本盘”的车险业务收入增长放缓。也正因此,非车险业务成为各财险公司找寻的第二增长点,其在财险保费收入中的占比也逐渐提升,保费规模占比从2019年的37.1%攀升至2024年的47.4%。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保险公司业务员之所以乐意推销这样含有非车险的套餐,是因为这些险种的出险率相对较低,有一定的利润空间。

律师: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车险与非车险产品组合进行销售的方式,并不必然违法。其合规性取决于具体操作方式是否违法。”江苏中虑律师事务所滕尚丽律师表示,如果保险公司在销售车险时未明确提示非车险为可选项目,或设置“不购买非车险则无法投保车险”等障碍,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滕尚丽建议,消费者在遇到该种情形时,要主动询问,明确合同内容。比如投保时直接询问销售人员,“哪些是必买车险?哪些是可选非车险?能否单独购买车险?”仔细阅读保单条款,重点关注价格明细、保障范围、退保规则,特别是部分退保是否可行。注意保留证据,依法维权。保存销售过程中的聊天记录、宣传材料、合同文件等,若发现强制捆绑或误导行为,可向保险公司投诉或向银保监会12378热线、地方消协举报。同时也要理性评估需求,避免盲目追求低价。对比单独购买车险与捆绑方案的总价、保障范围,警惕“低价陷阱”。部分捆绑方案看似总价低,但可能包含冗余险种或降低核心保障额度。

记者注意到,根据银保监会制定发布并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不得存在强制捆绑、强制搭售产品或者服务,采用不正当手段诱使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等情形。

上海市消保委也曾发布信息,提到车险在销售时,应杜绝捆绑销售非车险产品的行为,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3月14日,现代快报记者联系了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保险公司销售车险时不得强制搭售非车险,可以推荐非车险,前提是必须充分尊重消费者的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投保人同意才能一起投保车险和非车险,不同意也能单独投保车险。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