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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8月,大连市民祁女士在沙河口区小象润知儿童成长中心为孩子订了早教课程,但此后因约课困难等原因,祁女士想要解除合同,双方却因如何退还预付款产生了分歧。祁女士认为扣除已上完的课时费用,其余未消费的预付款都应返还;机构方则表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费条款退费,核算后只能返还不到四分之一的预付款。对此,律师表示,根据现行法条规定,返还预付款应为预付款扣减提供服务价款后的余额。

消费者

早教机构约课难退费也难

去年8月份,市民祁女士在沙河口区小象润知儿童成长中心为孩子订了30节早教课,支付了预付课程费4740元。然而,此后一段时间里,祁女士约课时,却屡次被告知因“课程已满”“老师请假”等原因,孩子无法上课。“本来计划是每周上两三次课,但有时连一周一次课都保证不了。”这让祁女士起了解除合同,要求退还预付款的想法。

祁女士表示,早在去年9月10日,她就向成长中心提出过退费要求,但却被工作人员劝阻,她又试着让孩子上了几次课,但约课困难的问题仍然存在。“之后一直到今年3月份,期间我又多次向成长中心提出退费,要求对方提供退费明细,但对方只是劝我继续让孩子上课,不理会我的退费要求。”祁女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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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教机构

按照合同约定退费只能退不到四分之一

3月11日,记者和祁女士一起来到小象润知儿童成长中心。成长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就约课困难对祁女士造成的不便,成长中心方面衷心道歉,并将针对此问题加强管理。“中心方面希望通过沟通与家长达成一致,尽量让孩子把课上完,并非故意拖延不予退费。”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祁女士坚持要求退费,将尽快按照合同约定给出退费方案。

3月13日,记者获悉小象润知儿童成长中心已给出退费方案。方案表示,成长中心愿意以去年9月份祁女士首次提出退费的时间为基准,按照合同中“已上过全期三分之一以内课程者,可退还已付费用的一半”的标准退费。在此基础上,再扣除去年9月份后祁女士又让孩子上了5节课的费用及其他会员费、赠品费等费用,最后合计可以退还1085元。

对于这个退费方案,祁女士并不满意。“我们一共上了三分之一的课,结果能够退还的预付款还不到四分之一,这明显不合理。难道不应该按照实际上过的课时扣除费用吗?”祁女士表示,后续不排除走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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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返还预付款应为预付款扣减提供服务价款后的余额

对此,辽宁连安律师事务所周洪昌律师表示,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所产生的各种纠纷一直是受到关注的重点民生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在经过大量司法实践后,2025年5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正式施行。《解释》中第十五条规定,预付式消费合同解除、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消费者请求经营者返还剩余预付款并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返还预付款本金应为预付款扣减已兑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价款后的余额。

周洪昌表示,此事件中,祁女士与早教机构签订预付式消费合同的时间在《解释》正式施行之后,因此可以适用于《解释》中的相关条款,祁女士关于返还扣减已上完课时价款后的预付款的诉求是合理的,应当予以支持。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毕崇来 摄影记者孙振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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