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静安区人民法院与宝山路街道办事处联合举办社区巡回法庭庭审观摩暨公职监护工作推进会。作为街道“法暖夕阳”品牌的一次深化实践,本次活动聚焦特殊群体监护难题,通过“实案庭审+文件发布+机制签约”的组合拳,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了全流程法治保障。
活动以止园新村居委会申请担任特殊人员监护人案件的巡回法庭庭审拉开序幕。区法院将法庭“搬”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让居民区书记、居委会主任们近距离观摩真实案件的审理过程。这场“以案说法”的生动实践,让基层工作者对监护申请的司法程序有了直观认识,也为后续文件发布与机制签约奠定了实践基础。
法院赋能让基层不再“单打独斗”
长期以来,面对辖区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孤老等特殊人员,居委会往往陷入“有责无权”的尴尬: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二条虽有监护资格,但因担心法律风险高、操作流程不清,常常“不敢管、不会管”。
针对这一痛点,静安区人民法院、宝山路街道共同签署了《关于建立居委会申请指定监护人案件快速审理工作机制的合作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法院将为辖区居委会申请监护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提供立案材料清单与范本指导,依法快速审理、及时判决。这一机制意味着司法力量从“后端裁判”走向“前端赋能”,为“法暖夕阳”品牌注入了坚实的司法动能。
制度定界让兜底不再“无限责任”
活动中正式发布的《静安区宝山路街道关于居委会申请担任特殊人员监护人的操作指引》及《工作办法(试行)》,由区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综合审判庭、街道服务办进行解读。文件明确了一个核心前提:居委会担任监护人,是在“穷尽其他途径”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文件详细梳理了“五大监护原则”“六项具体职责”及“七项负面清单”,严格界定了居委会监护的启动条件。只有在当事人无法定监护人、无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或个人愿意或有能力承担监护职责,且生活处于危困状态时,方可由居委会依法申请,从而厘清了家庭、社会与政府的责任边界,让“法暖夕阳”的关怀更加精准、有度。
指南上手让监护不再无章可循
现场为居民区党总支书记代表颁发工作手册。
在专题授课与互动答疑环节,区法院法官助理姜悦结合实际案例,详细讲解了亲属排查、医疗决策、财产管理等关键环节的实操要点。
宝山路街道居民王阿姨表示:“看了今天的庭审,又听了法官讲课,现在有了这套办法,那些无依无靠的孤老,政府是真的放在心上。我们老百姓看着,也觉得温暖、觉得安心。”
下一步,宝山路街道将依托社区巡回法庭联络点,持续深化与区法院的合作,将“法暖夕阳”品牌建设与常态化法律指导、业务培训相结合,确保每一项监护决策都合法合规、公开透明,让特殊群体得到妥善照护,也让基层工作者依法开展工作更有底气。
上观号作者:上海静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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