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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李学伟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将至,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与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回顾一起涉案金额巨大、链条完整的假冒品牌服装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敲响法治警钟。

四名被告人法庭上受审

该案于2025年3月31日依法一审宣判,是法院打击民生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犯罪的标志性案件。两名被告人,在未取得任何品牌商标使用权的情况下,于2021年2月至2023年9月,在河北省某县非法设厂,购置烫画机、白板服装及假冒吊牌、烫画,雇佣工人批量生产假冒10余种知名品牌服装,形成规模化制假窝点,截至案发,实际销售金额高达140余万元,非法获利30万元。

另外两名被告人在明知上述生产的服装为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仍大量购进,在沈阳通过档口零售或利用微信朋友圈宣传销售,累计销售假冒服装7万余件,实际销售金额近200万元,非法获利46万余元。同时,公安机关在现场还查扣未售出的假冒服装1.7万余件。

四名被告人制假售假产业链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了品牌方的知识产权与消费者的利益。

法庭上,被告人均自愿认罪认罚,全额上缴违法所得。法院综合案件事实、被告人当庭表现及在案证据,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且依法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同时判决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上缴国库,查扣的假冒服装、烫画等涉案物品依法销毁,彻底斩断制假售假链条。

时隔一年,该案依旧具有极强的警示意义。制售假冒品牌服装不仅侵犯知识产权,更存在严重质量隐患,可能危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同时破坏市场诚信体系。铁西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消费领域,紧盯侵权假冒产业链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督促经营者恪守法律底线、诚信经营,提醒广大消费者提高辨别能力,拒绝购买假冒伪劣商品,遇到侵权行为主动维权,共同营造安全、放心、公平的消费环境。

初审:李学伟

复审:付新宇

终审:姚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