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美方竟然还想把“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给捞出来。日前美国政府有相关人士透露,美方希望中方从所谓的“人道主义”出发考虑释放黎智英,作为交换条件之一,美方愿意考虑放宽就涉港问题对华实施的一些制裁举措。
3月13日,在北京外交部的发布会现场,当一个问题被抛出时,空气中弥漫开一种奇异的荒诞感。提问的内容是,美方希望中方基于所谓的人道主义考量释放黎智英,并以此为条件,表示可以“考虑松绑”对华施加的部分制裁。
中方代表郭嘉昆的回应简短而有力,每一个字都掷地有声:“制裁本身就违反国际法,中方从未承认其合法性。你们现在是想拿一个本就该被纠正的错误,来当作交换筹码,要求我们去推翻一个已经开庭审理了150天、并且证据确凿的司法判决吗?”
这场对话的荒诞感,源于其中极度不对等的交换关系。一边是长达20年的确定刑期,另一边是“考虑松绑”这四个字所代表的模糊且不确定的承诺。
一边是历时150天、遵循严格法律程序的庭审,另一边是“人道主义”这顶轻飘飘且意图明显的帽子。数字与概念之间的悬殊对比,让整个提议的逻辑显得既荒谬又可笑。
美方此次操作的逻辑顺序,本身就揭示了其真实意图:第一步,对目标施加非法的单边制裁;第二步,将“撤销制裁”这个理应采取的纠错行为,包装成一种极大的恩惠;第三步,用这份虚假的“恩惠”作为诱饵,要求对方放弃自己的法治原则和司法主权。
这套逻辑链条,根本无法经受最基础的理性推敲。倘若制裁具备合法性,那又为何要“考虑”将其撤销呢?如此疑问,恰凸显出制裁合法性背后或藏有诸多待解之蹊跷。它理应被坚定执行。
假如制裁是非法的,那么它从一开始就不具备任何正当性,又有什么资格被摆上谈判桌,成为交易的筹码?这就好比一个人先恶意地在你杯中投毒,随后又举着解药,要求你用房产证来交换,并声称这是在为你着想。
郭嘉昆的反击,正是直接戳破了这个逻辑陷阱的核心。他明确指出,中方从未承认这些制裁的合法性,因此美方从根源上就丧失了进行这场交易的资格。这句话的潜台词十分清晰:你连进入谈判房间的门票都没有,更遑论坐上牌桌参与博弈。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美方在类似议题上表现出的极致双重标准。在其本土,任何被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都会面临毫不留情且极为严厉的法律惩治,其《爱国者法案》的强大威力与适用范围早已为世界所熟知。
当香港特区的法院依据自身法律体系,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进行审判时,美方却摇身一变,装扮成悲天悯人的“人权卫士”,其言行仿佛在暗示,法律只有在用以对付他国时才具备正当性,而一旦适用范围可能触及其代理人或利益时,就变成了所谓的“政治迫害”。
这种表演的唯一目的,就是利用司法议题作为工具,持续干扰和牵制中国的发展节奏。只不过这一次,他们打的算盘声音太大,以至于连自己都能听见其中逻辑断裂的刺耳声响。
要真正理解这出闹剧的荒诞程度,有必要审视被西方舆论精心包装成“自由斗士”的黎智英,其过往的履历究竟是怎样的。如果将其经历按时间线铺开,呈现出来的并非光辉的英雄事迹,而是一份由媒体暴力、商业构陷和道德争议所构成的“成就清单”。
早在1995年,他旗下的狗仔队就以危险方式跟踪艺人张国荣,在逼停车辆后,利用媒体话语权进行反向抹黑。其好友梅艳芳后来曾公开表示,张国荣最终的悲剧,与《壹周刊》等媒体长期、恶意的骚扰和精神施压存在难以分割的联系。
进入21世纪,类似的操作变本加厉。2005年,其媒体捏造周星驰“招妓”的虚假丑闻,最终被告上法庭。
2007年,其团队对周杰伦的持续骚扰,直接促使后者创作了《四面楚歌》这首歌曲,歌词中“你们翻遍我的人生,只是为了一个故事”的控诉,精准描绘了这种侵犯式报道的本质。
此般种种,不过是娱乐圈内的私人龃龉罢了。其间纠葛虽看似纷繁,实则多为个人恩怨,于大众而言,不过是茶余饭后的谈资。真正展现其媒体破坏力的,是发生在2010年的商业事件。
当年,《壹周刊》刊登报道,声称霸王洗发水含有致癌物质二恶烷。消息发布的瞬间,在资本市场引发巨大恐慌,霸王集团的股价应声暴跌,市值在短时间内蒸发超过24亿港元,企业后续更是录得高达16亿元的亏损。
仅仅两天后,官方权威机构便发布澄清报告,指出产品中的二恶烷含量远低于国际公认的安全标准上限,根本不会对消费者健康构成任何风险。
尽管六年后,霸王集团在旷日持久的官司中最终胜诉,但一切为时已晚。这家曾经的行业龙头企业,在经受这场舆论风暴的毁灭性打击后,市场份额一落千丈,从此被边缘化,再也未能重返巅峰。
更为恶劣的是,事后调查揭示,最初的爆料者与霸王集团的商业竞争对手存在直接关联。
这起事件的性质,已经远远超出了新闻报道的范畴,更像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商业暗杀,而黎智英的媒体则在其中扮演了关键的“行刑者”角色。他的媒体帝国,正是建立在类似这样一片片商业与名誉的废墟之上。
当这样一个在香港社会因其斑斑劣迹而声名狼藉的人物(甚至香港电影《古惑仔》中的反派“黎胖子”一角,其原型也被认为是影射他),被西方媒体和政客包装成“为自由和民主而战的英雄”时,整件事的荒诞感已经超越了任何一部讽刺剧本。
人们很难不去怀疑,那些为他站台、授予他各种奖项的组织和个人,究竟是真的对其过往一无所知,还是从一开始就毫不在乎事实与真相。
香港法院对黎智英作出的判决,并非任何个人或政治势力的主观意志体现。它建立在长达150天的公开庭审,以及庭上出示的、堆积如山的证据之上。
郭嘉昆在发布会上的回应,实际上是为美方划下了三条清晰且不可逾越的红线。
首先,司法独立不容交易。香港法院的判决是依据香港本地法律和庭审证据作出的,神圣而庄严,任何试图通过外部施压或利益交换来干预司法结果的企图,都是对法治精神的公然践踏,注定不会成功。
制裁本身就是原罪。美方对香港相关机构及官员实施的单边制裁,从一开始就缺乏国际法依据,是典型的霸权行径。中方从未承认其合法性,因此,一个错误的行为本身不具备成为谈判筹码的资格。
最后,主权底线寸步不让。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的司法体系是中国主权范围内的事。任何外部势力企图在中国的司法主权上打开缺口、制造例外,最终等到的只会是更加坚决和猛烈的回击。
这场外交交锋的真正本质,是美方一次异想天开的尝试,即试图用“撤销一个错误”的虚假许诺,来换取在中国领土上“制造一个新错误”的特权。
他们或许天真地以为,一个模糊的口头承诺,就足以撬动一个主权国家的司法根基。他们得到的明确回应是:你们甚至不具备提出这项交易的资格。
今年3月的这场交锋,表面上关乎一个人的命运,深层次上却关乎规则由谁制定、底线由谁守护的根本问题。美方的行事逻辑长久以来都非常简单:我认为你错了,你就必须改正;我向你施加压力,你就必须让步。
但这套在过去屡试不爽的逻辑,在今天的世界格局下,正变得越来越失灵。因为世界上存在着这样一些国家,他们的主权尊严不是可以用来交易的商品,他们的法律体系更不是可以用来讨价还价的菜市场。
黎智英所面临的20年刑期,不是一个可以被外交辞令随意修改的数字。它是150个日夜的庭审、无数物证人证的呈现以及严格法律程序共同作用下的最终结果。如果这样一个严肃的司法判决,可以因为外部的政治压力而轻易更改,那么香港赖以生存的法治基石还剩下什么?
因此,当美方带着那份看似“充满善意”的交易提议走来时,他们得到的答案从一开始就注定只有一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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