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我国预防接种工作长期依赖财政单一资金来源的现况,疾控部门释放出希望拓宽医保筹资渠道的明确信号。

近日,国家疾控局局长、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洪兵在《瞭望》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坚持预防为主 建设健康中国”的署名文章。为进一步强化预防为主的策略与行动,沈洪兵表示,坚持系统观念,强化预防措施落实的法律和制度保障。

“持续优化完善国家免疫规划策略,科学有序动态调整疫苗种类,通过财政专项、医保等多渠道筹资保障途径,进一步提高流感等预防性疫苗可及性和普及率。”沈洪兵说。

昆山杜克大学全球健康研究中心联合主任、疫苗交付研究创新实验室负责人汤胜蓝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这至少透露了两点与疫苗资金保障相关的信息:其一,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策略的动态调整有望建立常态化的新疫苗引入和免疫规划程序优化的机制。而要想该动态调整的决策机制得以落实,特别是将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NIAC)专职化,需要稳定的经费和人员保障;其二是推动免疫规划的多渠道筹资。

汤胜蓝认为,文章明确提及“医保”作为筹资渠道,意味着疾控方对于“十五五”期间推动多渠道筹资机制释放了积极信号。“我们也期待疾控部门和医保部门能够通过跨部门协作,在法律法规层面为医保参与免疫规划筹资扫清障碍。”

在中国,疫苗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如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这类疫苗的筹资渠道主要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比如,针对去年刚刚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HPV疫苗,财政部会同国家疾控局在去年10月下达了合计25711万元的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第二类疫苗则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即非免疫规划疫苗。

“从国内和国际经验来看,过度依赖单一财政来源或完全下放地方筹资责任可能对免疫规划工作的高质量、可持续开展带来不利影响。”一名受访疫苗业界人士说。

截至目前,我国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总体接种水平与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比,存在显著差距。近年来多项已发表研究显示,从b型流感嗜血杆菌、水痘、肺炎球菌三种被世界卫生组织优先推荐的疫苗,到流感、带状疱疹等老年人常见需求疫苗,这些社会关注度高的二类疫苗在我国多地重点人群中接种率可能仅约40%,甚至不足1%。相比之下,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长期保持在90%以上。

与此同时,中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但就目前来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覆盖年龄层只拓展到青少年。一些地区使用地方财政资金支持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等,但这些试点做法能否推广、可否持续深受地方财力影响。

基于上述背景,结合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近年来业界对于“将医保基金纳入疫苗筹资渠道”的关注点主要集中在“使用医保个账支付非免疫规划疫苗”上,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亦有多名来自疫苗产业界和地方疾控的代表委员提出相关建言。

近日发布的“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及“优化(医保)结余资金使用”,业界对于医保个账这一“个人健康资金池”能否突破医保待遇边界约束的讨论增多。

医保待遇边界的约束主要来自上位法的相关规定。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另据2020年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预防性疫苗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国家医保局近年来曾多次表示,“包含疫苗在内的疾病预防控制等项目应通过公共卫生服务渠道予以解决”“非疾病治疗类项目,如各种预防性的诊疗项目、疫苗等,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换言之,要想打开医保对疫苗等预防用产品的支付路径,需对《社会保险法》《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等进行解释或修订。而在前述文章中沈洪兵提到的“强化预防措施落实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在一些业界人士看来,释放出疾控部门“思变”的呼声。

除了基本医疗保险,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对疫苗等预防用产品通常也不予支付。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去年8月,一款创新性疫苗产品——四价流感病毒亚单位疫苗,曾进入首版商保创新药目录的初审名单,但最终未被目录纳入。相较于“医保支付疫苗费”受到来自法律和制度层面的规制,疫苗长期未入商保视野背后,一定程度上是因为其不符合当前健康险市场的定价逻辑——没有风险发生率。

“商业健康保险对于疫苗接种服务的支持,更多并非发生在支付环节,而是将其嵌入‘健康管理’服务中,比如,参保人可优先预约疫苗,接种9价HPV疫苗可打九折等。未来可以讨论的一种商保创新方向是,能否给予打疫苗而降低潜在健康风险的人群更低保费,而非简单地依据年龄进行保费分层。比如,在中国香港地区,吸烟者和非吸烟者的保费水平是不一样的。但这一创新可能性需要构建精算模型。”一名商保业界人士对第一财经表示。

一种业界观点是,目前,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对于疫苗等预防用产品的覆盖不足,归根结底是因为对预防投入的健康效益缺少精准评估,医疗卫生领域“重医轻防”思路没有根本扭转。

“研究表明,在中低收入国家,疫苗的投入产出比达1︰44,经济效益显著。”沈洪兵在前述文章中表示,“预防为主”是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健康效益的关键。而疫苗接种则是传染病防控中“最重要的主动预防手段”,突出展现了预防显著的疾病控制效果和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但当前,“预防为主”在实践中仍面临一些瓶颈。

从资源配置看,沈洪兵表示,卫生健康投入中的“重医轻防”结构性失衡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性改变,一定程度上影响疾病预防策略措施的持续性落实。

清华大学健康中国研究院等机构于去年9月发布《中国成人疫苗接种健康促进策略专家共识》(下称《专家共识》)认为,利用医保支付政策杠杆,从鼓励治病到鼓励防病,从压低收费到压低发病,也是推动成人免疫规划的重要举措和应有之义,但当前存在政策目标上的冲突。比如,医保控费短期目标(年度总额)与预防投入长期回报(3~5年见效)存在矛盾。

对于疫苗支付机制创新的下一步,该《专家共识》提出设想:推行“按人头打包预付”或“按健康结果付费”试点,探索疫苗费用“医保+财政+个人”多方共付模式。同时,可通过总额打包结余留用激励医共体投资预防服务,降低长期支出,设置专项预算避免短期控费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