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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小案”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绛县公安始终牢固树立“小案不小看、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侵财类民生案件,持续加大侦查打击力度,以快侦快破、精准追逃的硬核举措,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稳定。近日,绛县公安局刑警二中队成功破获盗窃农用三轮车电瓶案、盗窃电动三轮车案各一起,及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财产安全。

绛县籍郭某与闻喜县籍王某因贪图非法利益,合谋实施盗窃。二人从绛县郝庄乡出发,沿途四处寻找作案目标,在窜至绛县古绛镇一田间地头时,发现一辆农用三轮车,随即分工实施盗窃,郭某负责现场放风警戒,王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工具,将农用三轮车上的水罐、电瓶等物品盗走,并低价出售。随后,二人又窜至横水镇一村庄附近,趁无人之际盗窃一辆电动三轮车,再次低价售卖,所得赃款,均被二人用于日常挥霍。

案件发生后,刑警二中队民警第一时间展开现场勘查、走访摸排、线索核查等工作。经过缜密侦查,逐步锁定犯罪嫌疑人郭某、王某的身份及犯罪事实,随即依法对二人开展追逃,并对其家属进行法律宣讲与政策劝导。在警方强大攻势和政策感召下,犯罪嫌疑人郭某、王某先后于2026年2月2日、2月28日投案。到案后,两名犯罪嫌疑人对结伙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王某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