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有用即真理,真理即有用”是威廉·詹姆斯实用主义的核心理念。这一理念将人类从形而上学与理论思辨的迷雾中解放出来,引导人们转向具体生活与实践,也让实用主义成为“最有用的哲学”。
然而,很多人将“有用就是真的”简单理解为一种功利至上的口号,认为实用主义的真理观是一种粗浅的主观唯心主义。这样的批评之所以产生,关键在于没有真正理解詹姆斯所说“有用”的含义。
本文节选自北京大学哲学博士陈亚军《何为“实用主义”? ——对诸多误解的澄清》一文,内容经编辑有删减,标题为编者所加。
在很多人眼里,实用主义最荒谬的地方,莫过于它的“有用就是真的”主张。在他们看来,“真的就是有用的”或许还勉强可被接受,但反过来说“有用就是真的”却是无论如何不能成立的。
英国哲学家艾耶尔在评论詹姆斯的这个说法时就明确指出,它是“相当错误的”。实用主义家族中,首先强调“有用”的是詹姆斯,后来的杜威、罗蒂也都说过,但还有一些实用主义哲学家如皮尔士、普特南、布兰顿等则对“有用”并不感兴趣。
那么,詹姆斯所说的“有用”与人们通常所说的“有实际的好处”有什么关系吗?答案是否定的。詹姆斯就此说道:“说到观念的‘有效’时,他们(指批评者)唯一想到的就是观念在物质环境中的直接效用,它们能使我们挣钱或获得某些类似的‘实际’好处。”他指出,“几乎找不到比这更愚蠢的想法了”。
▋实用主义内部的一场“思想分裂”
詹姆斯为什么提出“有用”,他的“有用”有何特殊含义?要回答这些问题,首先要了解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准则”对詹姆斯的影响以及詹姆斯对这一准则的修改和运用。
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准则”强调:一个概念或思想,其意义就是它的经验效果,“它对生活行为产生的一种可以想象的影响”。
但什么是“经验效果和生活层面上的可以想象的影响”?
对此,皮尔士与詹姆斯是有分歧的。
皮尔士是逻辑学家、符号学家出身,他注重的是规范的语用结构,强调的是“传达习惯行为的‘would-acts’(将会如此行动)”;而詹姆斯是画家、生理心理学家出身,他关注的是当下个人的可观察的经验。
▲弗莱明发明抗生素
所以,当詹姆斯转述皮尔士的实用主义准则时,他将经验效果更多地等同于生活层面的可感觉的效果。但在皮尔士那里,“实用主义本身不是一种形而上学学说,它不试图决定任何关于事物的真理。它只不过是一种用以弄清楚一些难解的词或者抽象概念的意义的方法”。詹姆斯的抱负显然不同,他要用它结出真理论的果实。
▋“有用就是真的”之真谛
詹姆斯并不是存心要与传统真理观对立,相反,他并不反对传统真理观。但在他看来,传统真理观只满足于抽象的定义,而如果要让它变得真正有意义,就必须做实用主义的补充说明。他是这么说的:
真理,如任何一本辞典都会告诉你的那样,是我们某些观念的一种性质,它意味着这些观念与“实在”的“符合”,就像谬误意味着这些观念与“实在”的“不符合”一样。实用主义者和理智主义者都把这个定义看作是理所当然的。只是在问到什么是“符合”一词的精确含义……什么时候“实在”被当作我们的观念与之符合的东西时,他们才开始产生分歧。
按照詹姆斯理解的“皮尔士准则”的要求,一个概念,只有当它的经验效果被确定后,它的意义才能得到确定。因此,光说真理是“观念与‘实在’的‘符合’”是不够的,必须进一步追问的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观念是“符合实在”的?“符合”的经验兑现物是什么?这些问题如果不弄清楚,说一个东西符合另一个东西就是没有意义的。
通常人们会说,符合就是临摹、反映。对此,詹姆斯是认可的。但在他看来,人们能临摹眼前的事物,却无法临摹不在场的实在。
一个迷路的人,对于眼前的树木、石头做出“这是橡树”“这是岩石”的断言,虽然他的断言是真的,但并不能给他带来任何的帮助,并没有什么用。真理如果只是对于当下已经在面前的事物的临摹,那是不值得关注的。
一个人关心真理,关心的是观念与不在场的事物之间的联系,“符合”是指能将当下的经验与他所关心的不在场的经验连接起来不发生断裂,是指一种引导作用:“主要的问题在于被引导的过程。任何观念无论是在实际上还是理智上,只要能帮助我们和实在或实在的所属物打交道,不使我们的前进受到挫折,在事实上使我们的生活适应并适合实在的整个环境,它就充分达到了符合的要求。”
只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符合意味着有用:“符合就变成主要是引导的事情,这种引导是有用的,因为它把我们引进了包含有重要对象的地方。”
设想有人在森林中迷路了,忽然发现一排牛的脚印,于是断言“脚印的尽头有人家”,如果顺着它果然被引导到了牛主人居住的房屋,那么,这个断言是真的,是符合实在的,因为它起到一种引导作用,这种引导作用对于人是有用的。
因此,詹姆斯所谓的“符合”可以这样来理解:如果一个观念能发挥引导作用,帮助人们从眼下的经验过渡到为人们所关注的不在场的经验,能使人们很好地达到实践目的,中间不发生断裂,那么,它就是符合实在的、有用的,从而也就是真的。
在人们的生活世界中,法庭调查或许能最好体现詹姆斯的真理观。
法庭调查的目的,是要弄清嫌疑人的话是不是真的。法官问嫌疑人:“昨晚9点案发时,你在哪里?”嫌疑人说:“我在家里看电视。”这句话的真假至关重要,但怎么确定嫌疑人所说的是真话呢?
在此,背诵定义是无法提供答案的。法官的做法是:先将嫌疑人的口供记录调出,看他9点前后的经验自述是否能将人们引导到嫌疑人“9点在家”的经验,中间不发生断裂;
然后还会把证人关于嫌疑人的经验所述与嫌疑人的在家经验相比较,看前者能否引导到后者;如果这些经验都能很好地彼此融贯,再加上这个嫌疑人没有犯罪前科,也就是与人们对于他的旧信念不冲突,那么,法官就会将嫌疑人的话当作真的接受下来。
注意,这里只是将嫌疑人的话作为真的接受下来,而不是对于它的终极判决。因为,如果明天出现新的证人,他的经验可能使今天的经验链条发生断裂,颠覆了原先的引导过程,那么原先作为真的所接受下来的观念便又会成为假的。
由此可以看到,詹姆斯所说的“真理”具有这样几个特征:
第一,真理是客观的。作为符合的引导过程,即有用,是客观的,它不因对法官或嫌犯或证人的有没有实际好处而有所不同。
第二,真理是具体的,是有语境的。当法官问“昨晚9点你在哪里”时,如果嫌疑人回答“水是H₂O”,那么,无论这个回答在别处是如何的真,在此它与一个错误的回答没什么两样,都是没用的。
第三,真理是动态的、可谬的。今天人们接受为真理的,不等于永远被当作真理。因为场景的不同、新的经验的加入等等,它必须随时准备被修改。
这就是詹姆斯的“有用就是真的”的基本含义:“有用”首先是指一种经验引导过程,只有能发挥这种作用的观念,才是有用的,才是符合实在的。它不光是詹姆斯的主张,而且也为杜威所赞许:
如果一个概念或者一种理论被说成是符合于实在或者符合于事实,那么除非把这种说法置于行动领域之内,并注意这种说法所产生的后果……就不能对这种说法进行检验、证实或者拒斥。如果在作用于这个概念时,我们被引向它所蕴含的或者要求的事实,那么这个概念就是真实的。当一种理论通过经验的中介被引向一些作为它的结果的事实时,这种理论就与事实相符。
这种经验引导意义上的“有用”与科学实验中的“令人满意”是相似的。应该说,将有用理解为实验意义上的令人满意,并以此来解说“符合实在”,这一点是古典实用主义的基本主张。
▋实用主义是通向不同哲学的走廊
但与皮尔士重视逻辑、杜威重视科学不同,詹姆斯更是一位人道主义者。对他来说,“有用”不只限于一种含义。实用主义像是一条走廊,可以通向不同的哲学立场。
它固然注重经验,但同时也不拒绝理性甚至上帝:“如果神学的观念证明对具体生活有某种价值的话,那么在实用主义看来,就其是这样地令人满意而言,它们是真的。”“一个观念,只要对于它的相信有益于我们的生活,它就是‘真’的。”
很显然,这里的“真”不再只是实验意义上的令人满意了,它还可以用来指生活层面上的令人满意。
由此可以看出,在整个实用主义家族中,最可能滑向主观唯心主义真理观的是詹姆斯。
在他看来,“有用”既意味着实验意义上的引导作用,同时也意味着对个人生活的有益。“按照实用主义的原则,任何一个假设,只要它的后果对人生有用,我们就不能加以否定。”
像“绝对”“上帝”这样的观念,就“有用”的前一种含义说,即在“经验引导”的意义上说,是没有用的,从而也是不真的,因为人们无法借助它们“在特殊中通行无阻”。
但是,不能否认,它们为某一类的心灵“提供了一种宗教的安慰”,赋予他们以生命的意义,活下去的勇气,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差别,“就此范围而言”,它们是有用的,从而是真的。
正是詹姆斯的这种意义上的“有用的,从而是真的”,激起了众多的反对声。它的荒谬性似乎集中体现在罗素对詹姆斯主张的概括上:“无论什么,如果相信它就能得到好处,那就是真理。”詹姆斯的“有用”似乎只与个人的好处相关,不再有客观的评价标准。
▋“真理即有用”的多元性
然而,罗素不应该忘记,詹姆斯在此有特别的强调:“就此范围而言。”这一点很重要。
什么叫“就此范围而言”?
詹姆斯的意思是,就它实际产生效果的范围而言。当一个人处于绝望的深渊孤独无依时,当一个人堕落、恐惧、被责任压得喘不过气来时,“上帝”观念能够对他产生拯救作用,可以为他提供一个“道德休假日”,让他暂时免去焦虑和牵挂。
因此,对他来说,就这一点而言,“上帝”观念是最好相信的东西。而对于一个人最好相信的东西,也就意味着对他是真的。
“如果绝对就意味着这些,并且不超出这些的话,谁能否定它的真理性呢?”一个人持有一个信念,不就意味着他将其当作真的吗?关键在于:对一个信念的持有,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般随意,因为它与一个人所接受的其他信念密切相关。
当一个人将“上帝存在”当作真的接受下来时,它只是在“道德休假日”的意义上是真理,超出了这一范围,上帝存在就会与他的其他信念形成冲突,因此,“上帝存在”这个信念并不是很轻松地就能建立起来的,“它必定会受到来自我的所有其他信仰的批判”,“我们的任何一个真理,其最大的敌人可能就是我们其他的真理”。
詹姆斯在此坚持了某种融贯论的主张,一个人的信念如果能被当作真的接受下来,就必须与其他信念所构成的集合相一致,否则是不会被接受的。
因此,一方面,“上帝”观念由于对人们生活的有用而被接受为真的,但另一方面,这里的“有用”“真理”受到两个限制:一个是“就此范围而言”的限制,另一个是“其他信念”的限制。
这两个限制,使詹姆斯的“上帝”观念的“真”具有一种不同的特殊含义,它不是一个人可随意按照自己的喜好所左右的。对詹姆斯来说,“真理”“有用”都是具有多元含义的概念。
用维特根斯坦的话说:它们的意义是在语言游戏中所确定的。詹姆斯的“有用就是真的”并不是在给真理下定义,而是在描述真理是如何在不同的生活经验中被接受的。他的观点当然可以讨论,但无论如何,他所说的“有用”与主观唯心主义或庸俗市侩哲学是不沾边的。
总之,实用主义并非简单的功利主义或短视行为,而是一种深刻的思维方式,旨在基于现实情况与实际需求做出最合理的选择。
它不仅关注眼前的利益,也重视行为的长期后果;不仅关注原则的实现,也注重方法的灵活性;既能够坚持理想,也能够应对现实的挑战。因此,理解实用主义的关键在于把握其“因时因地制宜”的核心精神,而不是将其简单化、极端化。为此,先知诚挚推荐威廉·詹姆斯《实用主义》一书,一部了解“实用主义思潮,收获实践智慧”的必读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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