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黑龙江频道

人民网哈尔滨3月17日电 (记者张齐)消费环境事关民生福祉。过去一年,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保障群众利益,取得积极成效,相关工作在多个领域实现稳步提升。

在消费环境建设方面,黑龙江省启动并实施优化消费环境三年行动,在全国首批开展相关试点。通过总结推广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的“黑河样板”等基层经验,推动工作成果在全省范围内复制。同时,强化部门联动协作,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并与多部门建立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协作体系。在边境口岸地区,黑河、抚远、绥芬河等地已分别与俄罗斯相关部门建立跨境消费维权合作机制,改善了跨境消费环境。

维权处置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运行质效稳步增强,目前全省ODR企业已增至4.44万家,同比增长31.49%,和解成功率达到92.46%。为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率升至99.4%。据统计,2025年全省共接收投诉18.2万件,通过行政调解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12.8万元。此外,基层维权网络持续织密,消费维权服务站增至5983家,同比增长6.72%。

消协组织作用日益凸显。通过开展羽绒服填充物气味、防晒面罩等比较试验以及全季旅游专项体察,为消费者科学选购提供了权威依据。组织举办“3·15”主题金秋购物节公益活动,全省1080家参与企业总销售额突破12.03亿元,惠及消费者超1142万人次。在组织建设方面,黑龙江省坚实消协组织履行公益职能的相关做法,在全国性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

多元社会共治格局正在形成。省市场监管局引导20家行业协会商会联合发布放心消费承诺倡议,并联合有关行业协会推广家政服务、婚宴服务等合同示范文本,推动行业诚信经营和服务升级。在合规经营引导下,全省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同比增长30.31%,牡丹江、七台河等地出台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指引,大庆市推行“全城通退”服务机制,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后悔权”。通过组织“优化消费环境月”等活动,全方位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增强了消费者主体意识。

围绕今年中消协确定的“提升消费品质”维权年主题,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安虎贲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将从“强供给、强秩序、强维权、创品牌”四个方面聚焦发力,以消费环境优化行动为抓手,让供给更契合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在强化消费供给品质方面,将加强标准引领,实施现代农业品牌标准提升、冰雪产业标准提质等工程,健全消费品和服务消费标准体系,并推进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同时,科学布局建设质量基础设施,开展公共服务质量监测,实施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提振消费计划,从源头加强产品质量安全治理。

在强化消费市场秩序方面,将聚焦食品安全、产品质量、民生计量、商标专利等领域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执法办案、信用惩戒、行刑衔接等手段,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旅游、家政、健身等民生领域合同格式条款审查,推进全省电子计价秤智慧计量监管平台建设。

在强化消费维权效能方面,将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组织开展消费投诉回访,规范消费维权服务站建设。安虎贲强调,要推进消费纠纷多元化解,鼓励更多经营者成为ODR企业,在线解决消费者诉求,促进消费纠纷源头减量。此外,还将健全消费者权益司法救济制度,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和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实践。

在创建消费环境共治品牌方面,将健全配套机制,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推动《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通过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综合运用消费调查、消费体察等工具,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强化行业自律,鼓励经营者从“被动治理”转向“主动合规”,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安虎贲表示,黑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以更实举措打造优质、公平、有序、安心的消费环境,持续提升消费品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