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导报综合报道 台民意机构会议上周进行“中选会”人事同意权案记名投票,在野党团封杀“中选会委员”被提名人胡博砚、黄文玲及陈宗义。台行政机构负责人卓荣泰17日扬言“再送一次3人名单”。民众党民意机构党团总召陈清龙表示,被提名人未获同意就应该“另提他人”,不知道卓荣泰是在羞辱民意机构还是自己。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民意机构会议17日进行施政方针报告,民进党民代林楚茵质询时提及,在野党封杀民进党所提“中选会委员”被提名人,卓荣泰听闻后直言,“中选会”人事案投票结果是他“心中极大的遗憾”,未来会向民意机构正副负责人韩国瑜、江启臣表达,“再送一次3人名单”。

针对卓荣泰的说法,陈清龙稍早发布新闻稿回应,“中选会”作为独立机关,“委员”必须具有公正、专业执行选务的能力,无论卓荣泰以何种方式提名人选,民意机构本来就应该依法审查,选出最好的人选,“难不成卓荣泰随便提一个西瓜,民意机构都只能吞下去?这不是诚信问题,而是民意代表要对人民负责。”

陈清龙说明,民众党团上周早已清楚表明立场,部分“中选会委员”被提名人为求一官半职,刻意在问卷隐瞒过往立场与经历,甚至护航执政党违“宪”行为,“民众党团无法同意,也不认为其适合担任‘中选会委员’。”

陈清龙表示,卓荣泰想要把被否决的名单再送来民意机构,真不知道是在羞辱民意机构还是羞辱自己。况且民意机构“职权行使法”第31条明定,被提名人未获同意就应该“另提他人”咨请或函请民意机构同意。他质疑,行政机构幕僚没有提醒卓荣泰吗?还是法律在卓荣泰眼中是想遵守就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