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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前后,大约有10万女军人脱下军装,离开了军队。她们之中,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工农红军,有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八路军和新四军,有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解放军,有解放初期和抗美援朝参军的解放军和志愿军。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10万女军人离开军队后,绝大部分转业来到地方各行各业工作,有的还担任了地方单位的各级领导;一部分人复员回到参军时的原籍,回乡当了农民;还有一部分人选择了放弃工作回归家庭,当了家庭妇女,相夫教子。到了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时,军队还剩下一万多女军人,他们参加了军队的授衔。

1960年,军队决定让一部分1955年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女军人重新回到部队工作。由于当年转业到地方工作的女军人太多,所以总部规定,只有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女红军才能报名,经过审批符合条件后,同意重新回到军队工作,授予军衔,安排岗位。

众所周知,解放初期,解放军中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女红军,据统计尚有400余人。1955年除了一部分没有离开部队的女红军外,剩下的离开部队的并不是太多,加上一部分女红军由于身体健康和工作原因,报名回归军队的也就比较少,大约在100人左右。

经过部队有关部门审批,最终在1960年回归军队的女红军人数在100人以内,具体数字不详。很多已经在地方工作几年并担任大小领导的女红军,也响应号召,报了名,通过了审查,回到了军队,成为了一名女军官,被安排到合适的岗位,开始了新的工作和生活。

1960年军队召回部分1955年离开部队的女军人,条件比较严格,必须是红军和当年转业的干部,所以回归军队的人员非常少,与10万离队女军人相比,九牛一毛。但是就这一举措而言,也是国家和军队没有忘记在人民军队最艰难困苦的日子里,这些女同志毅然决然参加革命,加入红军队伍,表现出的不怕苦不怕死的精神境界和为穷人打天下的革命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