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珊)日前,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雨湖大队办结一起“货拉拉”运输车辆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案。涉事司机因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且在长株潭生态绿心区违规倾倒,被处以2000元罚款,并责令清理现场、恢复原貌。

此前,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雨湖区沿江北路一处闲置地块存在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情况。通过调取监控视频,执法人员锁定一辆“货拉拉”运输车辆,但因无法联系当事人,遂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协查。经公安部门配合,最终找到涉事司机刘某伟。

经查,刘某伟长期从事货拉拉运输工作,因法律意识淡薄,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也未将建筑垃圾运送至指定处置场所。为图省事,他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至沿江北路某空地。该倾倒区域属于长株潭生态绿心区,其行为严重影响生态环境和市容环境。

刘某伟的行为违反《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不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刘某伟主动承认错误,表示接受处罚,并立即对倾倒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恢复原貌。他承诺今后将主动学习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规定,绝不再犯。

城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和运输从业者,生态环境与市容秩序关乎每位市民的生活品质,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主动学习城管法规,拒绝违规倾倒、运输建筑垃圾,携手共建干净整洁、宜居优美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