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6年了,贾宝玉的女性观不一定依然先进。

但他一定比身处在2026年的一些人有良心。

贾宝玉有个堂姐,叫贾迎春。

长到十七八岁的时候,由她的父亲做主,嫁给了一位年龄三十岁的孙绍祖。

婚后遭受夫家的凌辱虐待,不到一年时间就上吊自杀了。

贾宝玉对此的态度是什么呢?

首先心疼堂姐遭受的不公对待。

只是昨儿听见二姐姐这种光景,我实在替他受不得。

认为是堂姐夫孙绍祖是个没人心的东西,不能体会女人的难处。

对!

贾宝玉此时虽然十五岁,但他能理解体会女人的难处。

偏偏儿的遇见这样没人心的东西,竟一点儿不知道女人的苦处.

因为自己未成年,无法代表贾家和孙绍祖交涉,所以想了个办法,干脆不让迎春回孙家了。

世道不是不让离婚吗?

那我就不离婚。我们就在家里住下不回去,行了吧!

咱们索性回明了老太太, 把二姐姐接回来,还叫他紫菱洲住着,仍旧我们姐妹弟兄们一块儿吃, 一块儿顽,省得受孙家那混帐行子的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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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是2026年的一些人呢?

他们的第一反应是,哎呦,孙绍祖的父母那笔彩礼可惜了了。

对。

为了规避别人的侧目,他们会拐个弯替所谓的苦主男方父母可惜。

尽管书中明确了,孙家没有出彩礼,反而是迎春出嫁的时候,贾家出了一大笔的嫁妆。

但是人孙绍祖说了呀,贾赦收了他五千两银子啊。

片面之词怎么不算证词呢。这贾家肯定是收了孙家的彩礼才把女儿嫁给他的啊。

不然贾家凭什么非要迎春嫁给这姓孙的呢!

孙家父母可倒霉了,花了五千两银子娶了一个媳妇一年就没了。

孙家太可怜太倒霉了。

都是迎春不懂事,干嘛寻死呢!你看给人孙家添了多大麻烦呀!

人家花了钱,还没了媳妇。

太可怜了!

这迎春要是被赶出孙家,找了一处地方寻死。

人家也得批评两句。

你看,死的不是地方吧!

害得人家房子降价了吧!没人心疼心疼这个房价暴跌的苦主吗?

要是死在罕无人迹的地方或者找棵树自缢呢。

那人家负责打扫街道的阿姨叔叔们倒老霉了。

不好意思,我之前说错了。其实人家挺有良心的,同情心也挺过剩的。

除了被逼死的姑娘,他们谁都怜悯。

当然人家也有理。

这姑娘虽然死了,但给旁人造成了这么多的麻烦。那也没理了。

所以这姓孙的,肯定是被冤枉的。

主要理由有,你怎么证明这姓孙的家暴了贾迎春

判词里说是就是吗?

判词里也没有说具体怎么家暴的啊。你凭什么就认定了孙绍祖家暴呢。

而且就贾迎春那个娇滴滴的样子,说不定就是夫妻间推搡了几下,她就受不了了呢。

事实上孙绍祖压根没有家暴,就是贾迎春自己承压力太弱了。说两句就受不了上吊了,还得男方顶锅。

男方可冤枉了。

接着合理化男方所有行为。

这迎春在家就不会处理内务,连个丫鬟都管不了。能当好当家主母吗?

就算男方骂她两句,怎么了?

迎春也真是不会看眼色。男方在家将家中媳妇丫鬟将及淫边,但人家男的父母都不管,你个新媳妇还去劝,是不是没眼色?

那男方骂她两句打两下怎么了?

孙绍祖花了五千两好不容易娶了贵妇,是为了让老婆做掮客给自己搞太太外交的,迎春明显不行。那就不值这么价钱啊。

孙绍祖有气怎么了?

总之,在贾迎春上吊自杀这件事上,贾迎春全责。

当然,这里绝对指的是众多博主评说《红楼梦》时候的乱象,绝对不是在说25年那位女教师自杀后的各种嘴脸。

毕竟,太阳底下无新鲜事嘛!

细算算贾宝玉的时代距离现在已经过去了三百年。

自居现代文明的我们,对待女性对待受害者的态度,真的更先进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