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与一位同行合办了一宗境外电信诈骗案件。因她与犯罪嫌疑人存在亲属关系,我们做了分工:由她负责对接家属沟通,我负责案件其他核心事务。

家属对接无非就是打打电话、发发微信、安抚几句牢骚,凭借女性天然的耐心与亲和力,完全能够应对。

如果真的只是就好了,应付这些正是女性的优势。

刑事案件家属都是些什么人啊,三教九流都有,有谦谦君子,有阴晦小人,可能隐藏着案件在逃同案犯,他们打扮成嫌疑人家属或朋友,向你打听案情,询问案件辩护方向,催促办理取保候审等。

嫌疑人被批准逮捕后发生了一个小插曲,我们会见嫌疑人时,他提出来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以我的经验来看,这说法多半靠不住,我问他这说法从何而来,他说是公安告诉他的。

我认为不可能,向嫌疑人解释了原因。原因如下:

①既然公安愿意取保,为何又被逮捕,程序矛盾;

②诉讼程序看,被批准逮捕后取保的难度极大;

③案子不具备取保的可能性。

第一、大量证据需要收集,放人出去担心影响侦查。

第二、境外诈骗需要严打,政策上没有取保空间。

第三、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刑罚,多次作案等原因。

故没有取保可能。

但当事人言之凿凿,基于律师执业伦理,只要委托人明确提出,即便我们内心存疑,也必须依规去办案机关核实。

为此我们到办案单位找承办民警核实,人家不承认说了可以取保的话,还反问我们难道不知道本案不能取保吗?

有时候办案就是这样,我们做的一些工作是不得已而为之,委托人有要求,必须核实。

经过核实,大概可以判断,委托人说谎或加工的可能性较大。

剩下工作就是如何给嫌疑人、家属、朋友等人解释。

嫌疑人那边我解释过了,他知道自己的问题,奉劝他放弃取保的幻想。

可是家属朋友中有人不好说话,有人听不进好赖话,态度强势,这同行没经受住考验,表露出了仍然可以取保的希望。

别人正好抓住她的把柄,律师你自己说的可以取保,现在我们请你去继续申请取保,你为何不去?完全被牵着鼻子走。

别人曾经对她的好感就因为承受不住压力顺他们的意而丧失。

将来,也许案件不管辩护到何种程度,只要没有取保或缓刑,别人仍心有不甘。

出现这个问题我怪不着她,这是她参与办案历练需要交的学费。

律师工作本就是如履薄冰,需要审时度势、谨言慎行,非一日之功也。

刑辩工作好似下一盘棋,辩护人需时刻谨记自己是执棋手,而不是任由摆弄的棋子。

声明:家属委托前咨询时,我们未承诺或表示案件有取保可能。倒是有人声称有关系可以帮办取保,没办成才决定委托我们。

办有无罪免死不起诉缓刑等案件,l5599l89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