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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针对“路虎别停奔驰致追尾”一事,已被公安局立为刑事案件,并依法对路虎车主孙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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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这种恶意别车直接立案也就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了。关键是据被别车主称,事故发生后,交警现场认定“涉嫌危险驾驶”没有开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后来又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为由不予立案。
奔驰车主自行报案后派出所先是立为行政案件,今年2月3日又终止调查……
总之,据奔驰车主称,这别车的路虎车主竟然连个口头警告的治安处罚也没有。而奔驰车主定损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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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哪里出了问题?
据悉,这恶意别车证据确凿,损失也不小,也报了案,为什么就是立不了案呢?
不想也知道这期间一定有事!
不过,不知道后来又经历了什么,到3月3日时有了反转——
长春市公安局有人通知了当事人,已撤销原决议,责令重新调查。
现在,正在进行中……
事情一波三折不免让人质疑其中究竟有什么内情,警方现在出通报,应该也是为了让人大家得知此事的处理进展。
而据悉,之前对于这种程序上的反复已经有所质疑——是执法标准不统一或程序上存在瑕疵?
而大家质疑的焦点有三个——
一,关于路虎车主的背景。
二,之前是否存在执法阻力。
三,利益冲突点——奔驰车主受损无法得到赔偿与路虎车主逍遥法外。
现在闹到了市公安局,如果谁在中间有事,这次肯定是躲不了。
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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