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有一个事情一直不温不火,但是却一直刷新在微博的热搜榜单上。
2025年12月10日,长春市民吕先生驾驶奔驰车行驶至朝阳区新民广场转盘时,遭一辆黑色路虎在道路畅通、双方无冲突的情况下,于53秒内连续8次急刹别停,最终导致追尾事故。行车记录仪完整记录了路虎车主孙某某的蓄意挑衅行为。(来源大象新闻)
经济损失
事故致奔驰维修费达9.8万元,车辆折旧损失约6万元。因缺乏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拒赔,吕先生需自行承担近16万元损失。
二、警方认定的三次反转与争议
现场定性→移交受阻
交警现场认定"已非普通事故,涉嫌危险驾驶或寻衅滋事",计划移送公安机关,但四次尝试移交案件至派出所及分局法制大队均被拒收(派出所曾称"需报备但无分局联系方式")。
2026年1月14日,朝阳区交警大队以"犯罪事实显著轻微"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结论逆转→终止调查
2月3日,朝阳区分局以"无违法事实"为由,对吕先生自行报案的行政案件出具《终止案件调查决定书》。
上级介入重启调查
3月3日,长春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通过刑事复议,认定原决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不予立案结论并责令重新调查。
3月19日,长春市公安局正式刑事立案,对路虎车主采取强制措施。
执法漏洞暴露
清晰视频证据未被及时采信,部门推诿致案件停滞近4个月。法律界指出,高频恶意别车符合《刑法》中"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危险驾驶罪要件,警方前期结论引发公众对执法公正性质疑。
疑似施压与信息泄露
吕先生称,媒体报道后其个人信息疑遭泄露,自称路虎司机家属及陌生电话频繁要求和解,单位领导及亲属被卷入说情。
3月19日,自称民警人员上门"堵门"6小时(警方回应系"正常办案"),吕先生无奈用扫把抵门并报警求助。
这件事情不仅让我想到了很多以往类似的事件以及亲身经历,似乎在我的印象里,开路虎的人都是这么蛮横不讲理,出了事就要开始找关系压热度。
这也不怪刻板印象比较重,但是网上似乎好像很多这种路虎司机强行加塞别车的视频。
不过我个人感觉可能是因为这类的车车身比较大块头,比较硬,看起来视觉冲击感比较足,因此更容易被人记住,所以才会被拍下来发到网上,而在这个流量为王的环境下,一般车辆:比如说大众别了别克是不会形成流量效应的,哪怕是把人别死了也不会受到很大关注;但是路虎这样冲击感十足的车就很容易被人记住,自带很多话题量
而且大部分情况下开路虎的都是一些气场比较足的中年男性,这类人一般给人的感觉就是霸道,利索,豪横,颇有梁山好汉的影子,因此路虎车才会被人认为是恶霸车,在路上就不敢靠近这样的车。
而正因为这样的恶霸属性,更加坐实了买家的心理想法,就是要开出去威风霸气,让所有人都害怕,这里面也就出现了像这次长春这样恶性事件里面的男主。
就像是这次事出之后,大家在路上碰到路虎车也会下意识地离远一点不敢惹它,这也就满足了一部分人心中想要开出去拉风的想法。而且我认为,这次事出了之后也一定会有人觉得路虎车司机这样开车很牛很霸气想要去模仿。
其实并不是说开路虎车的人都坏,只是一部分坏人选择了路虎车,并且把自己的恶名打出来之后,大家都害怕这样的车,才使得这个车的属性变成了这个样子,而正是因为这种情况,又使得了更多的消费者选择这样一款车,因此就不断的加强车的恶霸属性。
这也和SUV这样的车设计出来的初衷是相一致的,其设计初衷就是为了满足人的安全感和征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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