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俊熙风险行医权争议案。三甲医院擅自扩切致死:一份未签字的高风险手术,撕开知情同意权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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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患方依法维权理论策略中心。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
郭俊熙案,正在刺痛每一个就医者。
患者仅约定机器人微创切除左肝表面“肿瘤”(术后病理检验为良性占位),大三甲主任医师术中不经告知、不经签字,擅自扩切极高风险肝尾叶占位——该部位手术极易造成致密粘连的大血管破裂,患者因此而失血死亡。
患方起诉:肝尾叶切除未获知情签署、事后未追认,对应的高风险手术合同应依法确认为未生效。法院不审实体,要求诉全部医疗过程合同。患方改诉全部医疗服务合同违约,法院坚持“释明”需要患方申请做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患方不申请,法院依职权追加过错原因力鉴定,最终鉴定:医方主责。
手术同意书不是空白授权,未告知=未同意=越权行医=无权行医。肝尾叶高风险,本应充分告知、患方签字授权;擅自扩切,突破医疗契约底线,也践踏患者生命。
鉴定认定医方主责,但逝去的生命无法重来。知情同意不是流程,是保命底线;未经同意的扩切,再权威的医师、再高级的医院,都构成根本违约与医疗违法。
最高法工作报告确认未尽告知义务致患者损害就是侵权。守护就医安全,从守住知情同意权开始。损害后不签字追认、诉讼中抵制以鉴代审,是患方的最基本坚持。
感谢收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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