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三亚的许延红原本是一个深受邻居们喜欢的“好大姐”,因为她性格开朗,能说会道,被推举为业委会主任后,不仅楼上楼下协调邻里关系,还经常和公寓的邻居们举办联欢会唱歌表演。在邻居的印象中,许延红的到来总伴随她热情的声音,但令人没想到的是,在一场手术过后,许延红永远失去了这副“好嗓子”。

画面中的人叫许延红,视频拍摄时间是2024年2月,那时的她经常和邻居们办联欢会放声歌唱,但殊不知几个月后,她就失去了这副“好嗓子”。同年7月,许延红在体检时查出颈前疑似有肿块,并伴有喘憋感,便来到三亚市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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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说你这个包问题不是太大,可是你甲状腺必须得手术了,你这个已经三类甲状腺肿了,什么压迫气管了,你不手术很危险,当时我也衡量了,那边也要做前边手术,后边甲状腺也得手术,还不如就一起做了。”因为15年前许延红就曾做过一次甲状腺结节手术,手术非常成功,所以这次手术,她也没有任何担心。

2024年9月30日,许延红完成手术。谁知手术结束后,许延红却出现喉鸣音加重,呼吸急促等情况,经过院方的紧急治疗,许延红的术后问题得以缓和,但声音却嘶哑再无法正常说话。许延红表示,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出院,但在院方出具的病历单上却赫然写着“无不适症状,无声音嘶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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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当时已经有声音嘶哑的症状,说话不能完全听清楚的,在我跟医生交流,和家属交流,我都是拿手机打字,跟他交流,可是医院鉴定报告上写着我出院说话清楚,没有咳痰,没有呼吸不畅。”当时,许延红以为回家好好修养,便能逐渐好转,期间也多次前往鸿森医院进行复查,但那些状况却始终不见好转。

2025年4月,许延红又来到海南省人民医院就诊,但医护人员给出的说法却犹如晴天霹雳一样击中了她。“等我做喉镜,旁边的护士说了一句,你这小手术办瞎了,你一辈子都说不了话了。我当时一听我心都碎了,主治医生直接就说我这个手术,这个损害,就是你做甲状腺手术的医院,手术牵拉电凝剪热损伤导致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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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质疑手术导致声带损伤

记者上门核实院方竟报警阻挠

听到自己的声带已造成永久性损伤,许延红便以“医疗事故”为由起诉三亚市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质疑其在手术过程中造成她的喉返神经牵拉损伤及电凝剪热损伤,且后续检查不到位延误治疗,并前往海南海医法医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结果为双侧声带麻痹,达到九级残疾。“后来出院以后多次复查,医院没有给我做过一次喉镜检查。如果他们提前能够重视喉返神经,和声带麻痹,能够及时给予我治疗,即使他们不能治疗,我可以北上广大医院,去做喉返神经修复术,不至于给我造成这么大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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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针对许延红的相关质疑,涉事院方如何回应呢?随后,记者来到了三亚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了解情况。但院方声称正值休息日,医院负责人及相关主治医师都不在单位,无法对此事做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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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希望对相关人员进行电话采访核实情况,对方以当事人不在、无法提供电话号码为由拒绝。

就在记者尝试联系院方过程中,医院安保人员却开始上前阻挠拍摄,并在记者出示证件并表明来意后,选择了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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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保人员称是按队长要求报警阻拦拍摄,记者表明未违法并质疑是否向院长汇报,安保人员表示属于上级层面,且不认可记者为正常采访。

随后,警方到达现场,核查了记者相关证件后,以“浪费警力”为由对院方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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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治疗过程无过错

声带损伤可能其自身所致

看到这里,大家想必也是一头雾水,患者对手术过程心存疑虑,媒体多方核实依法监督,等来的不是院方的正面回应,而是试图通过报警进行驱赶。那么,许女士出院时究竟有没有出现声音嘶哑?如今的声带受损与那场手术到底有没有关系?有多大关系呢?为了了解真相,记者也将情况反映给了三亚市卫健委,一天之后,终于等来了院方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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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亚市卫健委的介入下,三亚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的代理律师出面进行回应。律师表示,2025年出具的那份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已采纳了当时出院病历中所记录的“无声音嘶哑”,因此否认了许延红所说的出院情况与病例记录不符的问题。

记者:我想问的是,当时她甚至只能是通过手机打字来跟身边的人,包括医生和家属交流,这个可以被称为“无声音嘶哑”吗?

三亚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 代理律师:具体是不是只能靠打字来做这个事,当时我们记录的情况是,她是可以回应我们医护人员相关的问题,所以当时做了这个病历,书写了这个记录,我只能跟您这么说。

记者:就是说你们认为病历上写的是没有问题的?

三亚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 代理律师:对,如果说您认为病历有其他的造假问题,这个其实都可以向,相关的卫健委去反映,但是我们是按照严格的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进行记录,包括她术后声音也是没有问题,之后她才能康复出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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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针对许延红结合海南省人民医院的诊疗经历,提出的甲状腺结节手术中由于电凝剪热损伤导致永久性损伤的质疑,鸿森医院方面认为许延红并没有提供足以证明术中操作失误的相关证据,并声称其声带损伤可能是自身原因导致的。

三亚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 代理律师:她是后期康复几个月之后,几个月之后去海南省(人民医院)诊疗,我们也不清楚这个诊疗的过程,我们也无法结合她目前的病情来判断,到底海南省人民医院它诊疗的正确与否,我们都无从所知。因为许延红她是经过了多次的手术,不只是在鸿森医院,包括她之前在黑龙江,她也是经过了多次的手术,所以可能这个过程中出现的原因,它并不一定是因为某一次手术原因造成的,当然我们尊重海南省人民医院它做的意见,但是这个意见不代表是我们鸿森医院的意见,以及这个跟我们鸿森医院是否有过错,我觉得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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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否认司法鉴定中轻微责任

当事人难以接受将继续维权

记者注意到,在司法鉴定意见书中,写明其结论是基于院方提供的诊疗材料和听证结果,鉴定机构认为,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院方在手术过程中存在操作失误,而术前和术后院方具有一定风险告知和注意事项的轻微责任。院方律师表示,院方在整个诊疗过程中并无任何过错,将对轻微过错结果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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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院方的主张是认为在整个过程中院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三亚哈尔滨医科大学鸿森医院 代理律师:是,我们认为我们手术的必要性以及手术的操作规范,包括术后恢复的情况,我们认为没有问题,包括她最后出院,她声音也是没有问题的。如果她当时双侧喉返神经出现损伤的话,她是不可能发声的,可能当时我们手术没有问题,但是她出院之后,护理,包括她可能在使用的过程中,因为她多次手术,她本身甲状腺的腺体组织已经出现了很严重的粘连情况,也不排除这个过程她出现了二次损伤,或者导致出现后续的问题。所以说(鉴定报告)认为我们告知不充分,术后注意的义务不足,不代表我们诊疗手术出现问题,它(鉴定报告)认为我们是轻微责任,我们对这个轻微责任是否有异议我们还会提出我们相应的异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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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院方的解释,以及可能会对鉴定中轻微责任提出异议的说法,许延红却难以接受,并表示实在想不通,明明自己术前声音洪亮,但一场手术过后却留下了终身残疾。如果院方手术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过错,那自己的声带为什么会留下永久性损伤呢?

“难道医院真的只是一个轻微责任就能概括的吗,而且轻微责任比例只有10%—15%,我想我下一步会上海南省司法厅,继续让他们给我做进一步处理,或者是重新鉴定,或者是补充鉴定。”对此,许延红表示将进行进一步的鉴定,继续维权。

记者:官晨、汪浩

编辑:袁菀艺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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