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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医生冤吗?

舆论又撕成了两边。

一边是医护集体表示寒心,谁能保证一辈子零失误?看病容错率太低,以后全员防御性行医,最终买单的还是普通人。

另一边是社会,生命唯大,该罚的罚,该判的判,零容忍。

其实,两边的道理都是相对,真正的问题不是 “一次普通医疗失误该不该坐牢” 的问题。是严重失职致孩子死亡,还有没有底线的问题。

不是失误,是失职,不是一般意义的失职,是致人死亡的失职。

这根本不是一个争论的问题,是还有没有人性的问题,是还有没有法律底线的问题。

事实是这样的: 2024 年 2 月 17 日凌晨,江西抚州,一名两岁半幼儿持续呕吐急诊入院。 拍片明确提示肠梗阻,作为当晚首诊值班医生,韩杰接诊处置。 最终结果:漏诊幼儿嵌顿性腹股沟疝,未做基础体格触诊、未及时外科会诊。患儿后续病情急剧恶化,转院途中不幸身亡。

事故最终鉴定:一级甲等医疗事故。

事后流程走完:民事全额赔偿 146 万、行政处罚到位,但最终法院依然作出刑事判决:医疗事故罪,有期徒刑一年,禁止从业三年,二审维持原判。

这个尺度正常,它不是什么疑难杂症、罕见病灶、病情隐匿、个体差异、医学认知局限…… 这类判断偏差,是医学本身的局限,属于医疗风险;不需要高端设备、不需要专家会诊。 只需要医生抬手做一次腹股沟触诊,几秒钟、零成本、无难度。

最后,一个年幼的生命走了。

无语。

刑法没有按:故意杀人,重刑起步。是按严重过失致人死亡,医疗事故罪,轻刑惩戒。

由不得唏嘘,这孩子真是太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