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商母婴产业研究院院长蒋化书强调消化酶在婴幼儿胃肠道问题中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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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化书表示消化酶是帮助分解食物中大分子结构营养物质的生物催化剂,应用到婴幼儿群体中起到的积极作用主要包括缓解消化不良、促进营养吸收。

0-6岁的婴幼儿群体,消化系统尚未发育完全,有些存在自身分泌的消化酶(如乳糖酶、蛋白酶、脂肪酶)不足的情况。可以通过外源性消化酶补充特定酶类,来帮助婴幼儿分解大分子结构的乳糖、蛋白质和脂肪,减轻胀气、奶瓣、腹泻等一些列胃肠道不适的问题。

目前常用到的婴幼儿消化酶主要分为:乳糖酶:分解乳糖为葡萄糖和半乳糖,避免乳糖不耐受引起的腹泻、腹胀;蛋白酶:将蛋白质分解为小分子肽或氨基酸,减少未消化蛋白引发的过敏风险;脂肪酶:协助分解脂肪为脂肪酸和甘油,促进脂溶性维生素吸收。

蒋化书表示目前国内母婴市场常见的婴幼儿消化酶产品主要分为粉剂与滴剂两种类型。

粉剂类型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是GB 19644-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乳粉和调制乳粉》,该标准已于2025年2月8日实施,取代了旧版GB 19644-2010。滴剂类型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是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对于调制乳粉类型和食品添加剂类型的消化酶产品,各有其优点。调制乳粉类型的消化酶产品(粉剂)可根据奶量调整用量(如200ml以内奶用1包),适合奶粉喂养或饮食规律的宝宝。通常无需冷藏,保存更方便;部分产品还添加益生元、锌等成分,作用更全面。食品添加剂类型的消化酶产品(滴剂)可直接滴入奶液或宝宝口中,无需冲泡,使用更方便,适合母乳喂养或临时喂奶场景。

蒋化书强调,部分宝妈对食品添加剂类型的消化酶产品(滴剂)存在一定误解,误认为是食品添加剂,不宜给婴幼儿食用。其实这里有个本质的误区,虽然产品类型是食品添加剂,但是产品本身并非是食品添加剂,只是生产产品的时候,执行的是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标准而已。因为法无授权皆禁止,任何生产企业在生产任何产品的时候,必须要找到适合的生产标准,才能够生产。消化酶这类产品,目前在国内最适合执行的生产标准就是国家标准GB 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蒋化书同时强调,对于食品添加剂类型的消化酶产品(滴剂)里面添加的甘油成分也不必过于担心。甘油只是辅料,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消化酶的活性,以及方便储存、运输。甘油作为添加的辅料,其安全性也经过很多权威机构验证,渗透压在330-380之间,符合婴幼儿安全喂养标准。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添加的甘油系食品级甘油,并非工业应用甘油,跟常见的开塞露中用的甘油完全是两码事。

消化酶在婴幼儿胃肠道问题中起到积极作用,婴幼儿胃肠道的常见问题,除了益生菌之外,消化酶应该成为不错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