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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四川有家公司因为“老板爱学习”上了热搜。

起因是一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吐槽,自己去四川一家公司面试,对方要求员工要比规定上班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公司,理由是“参加晨读”。

估计很多打工人都想不到,当年在学校经历过的“噩梦”,如今在职场还是没有躲过去。

这家公司早上8点半上班,也就意味着8点钟都要到岗,那这半小时的时间,到底是用来学些什么?

据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晨读内容大多聚集于管理和经营方面,也是为了提升员工素质与时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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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企业管理有学习时间这不算是什么新鲜事,不管是学习企业文化,还是专业技能,又或者是经营管理,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员工的个人成长也算是好事。

只不过,网友们目前所质疑的点有两个:

第一,创始人“爱学习”,就给员工规定上晨读时间,有没有必要?

公司又是如何保证,它不会沦为一种形式,反倒浪费了大家的时间。

有网友认为,如果按照这个逻辑,创始人爱工作,大家是不是都应该提前半小时干活?

确实,把创始人的个人“爱好”,强加给员工,并不是一件妥当的事。

对于很多打工人来说,早上的时间本就紧张,要收拾房间,要做饭,要照顾老人,要送孩子上学,如果公司离家远,还要打出足够的通勤时间。

这半小时,意味着他们需要起的更早,要保佑路上不要出现堵车等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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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学习是好事,而被动学习早就被无数次的实践给证明,效果其实并不好。

第二,这半个小时的晨读时间,算不算上班,给不给报酬?

从报道来看,显然公司没有过给钱的想法。

有律师也提到,如果公司在规定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员工参与,那晨读就从所谓的“自愿学习”,转化为了工作的一部分。

如果公司坚持保留晨读文化,却不愿意把它调整到正式工作时间之内,或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费用,那很可能涉嫌违反劳动法,员工有权拒绝。

这就是最大的矛盾所在。

公司以为是的“为你好”,而在员工看来,占用非劳动时间却不肯支付劳动报酬,这本质上就是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不同之外就在于,有些企业表现的比较露骨,而有些喜欢遮遮掩掩,就像这家公司拿“提高员工素质”当借口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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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年,我们为什么总在谈就业难?

现实就是在用工市场上,供应已经远远大过于需求,所以用人单位才能肆无忌惮的拿捏员工和求职者。

要生活,要养家,你就要接受那些本就不合理的要求,哪怕你明知道它违法了劳动法

比如双休变成单休,甚至一个月就给你两天假,干不干?

你不接受,有的是人抢着干!

比如大学毕业生,起薪就是四五千,嫌少?单位还觉得,你都没工作经验,给这些都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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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些经常加班还不给加班费,女性求职几年内不让结婚怀孕,老板、领导看不惯就打发你走人等等,更是平常事。

此前,某公司招聘董事长助理,要求限女性,重点是出差要跟董事长住一个房间,HR给出的理由是“经费紧张,节省开支。

这还不是个例。

广州一企业在招聘总经理助理时,同样要求,要能在单身男总经理家里“同吃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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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上面比起来,提前半小时晨读,要“文明”太多了!

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员工们对此也很乐意,认为公司此举是给提供提升自我的机会。

“多么善解人意的员工”,至于员工是不是真的这么想,在企业看来,好像一点都不重要。

从这件事就能看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条路很难走!

法律有了,如何执行好,怎么避免用工单位钻空子,还需要相关部门做的更多。

碰到这种事,是严肃处理以儆效尤,还是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就不了了之?

别让纸上的文件,只停留在纸上,别让用工单位,总能想出各种奇思妙招去挑战劳动法的权威。

对此,大家怎么看?

注:本文旨在表达个人观点,提倡大家理性讨论,弘扬社会正能量,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

大河报(2026-03-20 09:11发布)公司要求员工提前半小时到岗晨读,公司回应:创始人爱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