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被查

2021年8月被查

2026年3月再被查

明明已为酒驾两次买单

却仍不吸取教训

第三次触碰酒驾红线

从重处罚没商量

(案例一)

屡教不改!王某第三次涉酒驾驶被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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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14时35分,陵城区大队在迎宾街与紫云路路口开展酒醉驾整治集中统一行动。执勤民警拦停一辆沿迎宾街由北向南行驶的鲁N43***号小型轿车,对驾驶人王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0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将王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测。

令人唏嘘的是,王某已是第三次触碰红线。经核查,王某曾于2019年10月10日、2021年8月31日,先后两次因酒驾违法行为被德州公安交管部门处罚,其机动车驾驶证已被依法吊销。此次王某属于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上路且涉嫌醉酒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王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案例二)

再次酒驾!韩某二次涉酒面临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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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8日14时33分许,陵城区大队在陵于路设卡整治时,查获驾驶人韩某驾驶鲁JF0****小型新能源汽车涉酒驾驶。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3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韩某曾于2020年7月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韩某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以及行政拘留的处罚。

饮酒驾车害人害己

多次涉酒违法更是漠视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

第一次罚款+扣证

第二次罚款+拘留+吊销

醉驾更是涉嫌危险驾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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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小看酒精对行车安全的影响

更别小看交警严查酒醉驾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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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生命 拒绝酒醉驾

来源:德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