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观点频道

余心萍

山姆会员店售卖的挪威进口三文鱼,到底能不能生吃?这一讨论成了最近的热点话题。有消费者反映,这款产品的包装上用偏小字体标注“需加热后烹饪食用”,不醒目,容易被忽略。

针对这款三文鱼是否可以生食的问题,媒体记者实地探访南京江北山姆会员超市,店内工作人员表示,尽管商品标注建议加热后烹饪食用,但这款三文鱼可直接生食,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那么问题来了:包装说一套,店员说一套,到底该信谁的?

山姆的这波操作确实让人有点懵。如果明明不能生吃,工作人员却声称可生吃,不仅是忽悠,更是一种带有误导性质的销售话术。这在法律上已经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属于典型的误导宣传。那么一旦吃出了问题,谁来买单?

山姆为何要这样操作?我们不妨先看看在这款产品身上曾经发生的事情。2023年3月,这款产品的包装上还写着“开袋即食或烹饪后食用”;到2024年2月,已变成“烹饪后食用”。这中间的关键节点,是2023年11月它被查出大肠杆菌超标,遭到监管部门罚款。换句话说,这款曾被视作“刺身级”的三文鱼片,正是因为安全问题被罚之后,悄悄换了包装。既然从“可生食”改成“需加热”,就该大大方方地在包装正面、醒目位置写上“需加热后烹饪食用”,以提醒消费者注意风险。山姆将关键信息藏在小字里的操作,很明显就是在利用消费者生食刺身的习惯,让消费者产生误判。包装都已经改写,工作人员还宣称“可直接生食”,仿佛那张罚款单从未发生过。这真是“低标准标注、高标准宣推”。

食品安全不该是一场猜谜游戏。既然有过超标被罚的前科,就更应当在信息披露上做到坦荡透明,包装要改到位,宣传要讲真话。否则,消费者每一次下单,都可能是在用自己的肠胃为企业的模糊销售策略​买单。

“既想赚生食的钱,又不想担生食的责”,可以说,山姆的这种投机心态,是对消费者知情权和健康权的漠视。真正负责任的企业,就不应在关键的安全信息上玩文字游戏,更不应用模棱两可的态度,去侵蚀来之不易的消费者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