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益丰医药有限公司因销售假药川贝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被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罚款金额:14781.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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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类型:当事人销售假药川贝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销售或者使用的药品是假药、劣药的,应当没收其销售或者使用的假药、劣药和违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处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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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江苏益丰医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1月15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由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间接全资持股。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20日,董事长为高毅,公司于沪市主板上市,股票简称益丰药房,代码为603939.SH,目前有2631家在业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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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询

南通有多家益丰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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