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证监会河北监管局发布公告,唐山天和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瓮增彦、财务负责人郑立军、董事会秘书魏宏武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警示函指出,天和环保存在三个问题:一是2023年7月公告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 2021年、2022年研发投入及相关指标披露不准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及审核问询回复中研发人员统计范围有误、统计口径不一致。

二是收入确认不规范,导致2021年、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三是在收入确认、销售管理、财务对账等方面存在内部控制不规范的情形。

警示函指出:“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瓮增彦、财务负责人郑立军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董事会秘书魏宏武未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第一项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针对以上事实,河北监管局决定对天和环保及瓮增彦、魏宏武、郑立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天和环保主要从事选煤设备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以及煤炭综合利用技术咨询、服务等业务。招股书显示,2020至2023年,天和环保来自煤炭领域的营收分别为0.99亿元、1.17亿元、1.70亿元、1.68亿元,收入占比分别为83.84%、76.74%、87.49%、77.71%,四年间来自煤炭领域的收入占比合计为81.23%,超过八成。

2023年6月,公司正式向北交所提交IPO申请并获受理。但2024年8月,公司正式提交撤回上市申请,主动退出审核流程。2025年4月,北交所正式发布终止审核决定。

目前,天和环保仍在新三板正常交易,最新股价为‌2.10元‌/股,总市值约‌1.23亿元‌ 。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