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公布行政处罚的信息。近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因以无在网期限限制和违约责任的协议阻碍用户携号转网,进行不正当竞争,被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鄂通管罚字〔2026〕第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以无在网期限限制和违约责任的协议阻碍用户携号转网,进行不正当竞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分公司作出处罚:责令改正,处20万元罚款。(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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