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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本来想找投资人要钱,结果你反而被“投资人”骗了。我自己作为一个投资人,我都觉得这些骗子真会玩。

一个深圳的大哥说,他们作为一家传统制造企业,因为面临资金压力,决定尝试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融资。在深圳接触xx投资公司后,对方初步表示认可公司的项目,并强调他们投资公司具备雄厚资本实力和对他们项目的兴趣,随后双方签订了融资意向协议。

资方随后派遣团队去公司项目地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束后,资方要求公司提供一份专业的数据分析报告,并表示报告通过后将正式签署合同并安排拨款。老板当时信心十足,便支付了十余万元在北京xx专业机构完成了该项报告。

报告出具后,资方提出需在律师事务所见证下签署正式合同,并表示签完即刻放款。但律所方面要求支付30万元的见证费用。考虑到即将获得2亿元融资,老板认为不必因小失大,如数支付了该笔费用。

然而款项仍未到账。资方解释称资金需经银行托管,并要求公司自行对接地方银行,落实托管事宜。遗憾的是,多家银行均表示资方提供的托管协议中存在无法接受的霸王条款,拒绝合作。公司只得再次返回深圳与资方沟通。

对方随后建议引入第三方金融外包机构实施资金监管,并声称需额外聘请xx公司进行风险评估——当然,这也意味着又一笔费用。尽管至此已支出颇多,老板仍决定继续推进,于是再次支付30万元予第三方机构。

七个工作日后,这个老板收到通知,称该项目风险评估未通过,资方认为存在较大投资风险,无法继续推进。老板得知后极为震惊,立即携合同赶赴深圳与资方对质。对方风控总监态度平和地重申风险认定的理由,并表示投资决策无法改变。老板情绪激动,指责其涉嫌诈骗,并报警处理。但警方认为属合同纠纷,建议通过法院诉讼解决。经项目方法务初步评估,基于现有合同及事实,诉讼胜算渺茫。

这就是整个故事的始末了,听起来好像又不是诈骗,但似乎又涉及到了很多相关利益方。

最后讲一下,我们机构不会在互联网上找项目,我们项目来源都是高校科研圈子和政府推荐,或者园区推荐,我来网上只是希望找同行和创业者交流,我也劝你不要在网上和任何人发生资金关系,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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