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静安区的刘女士向记者反映,自己通过12345等平台投诉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非但投诉的问题没得到解决,自己还被物业反向投诉到单位。
据刘女士称,她曾因物业的服务态度等问题,通过12345等平台投诉物业。
刘女士 家住6楼,有一台洗衣机安装在阳台上,2025年9月的一天,刘女士因看演唱会回家较晚,她回到家用洗衣机洗衣服,3楼的邻居投诉她家洗衣机落水管声音扰民。
刘女士首先觉得很疑惑,她已经在该小区住了十几年,此前从未有关于洗衣机落水管噪音的投诉。
经城管调解,刘女士同意之后在晚上10点后尽量不洗衣服。
调解完成的第二天,刘女士却发现家门口贴了一张物业的整改通知,要求刘女士家将洗衣机移位,不能再放置在阳台。
刘女士觉得莫名其妙,已经调解好的事,为何突然又说整改?刘女士到物业询问情况,因物业服务态度不好,刘女士向12345投诉。
刘女士又因电梯漏水等问题,陆续投诉过物业。
不料,物业向刘女士的单位反投诉刘女士。
刘女士感觉非常气愤:“他从哪里知道我单位的?这是我的个人隐私,他怎么可能知道我的信息?”
刘女士还表示,“物业服务不好,还要举报到我的单位对我实施报复,以后大家还怎么敢投诉物业?”
对此,物业工作人员回复,刘女士并没有像她说的那样只投诉了几次,而是向不同平台投诉共十几次,其中还存在辱骂物业工作人员是聋哑人的情况。
工作人员通过亲戚朋友得知了刘女士的单位,于是跟单位反映了相关问题。
回到洗衣机噪音扰民的事件,物业工作人员称接到3楼邻居投诉,刘女士家频繁在夜晚使用洗衣机,3楼邻居家中孩子处于备考阶段,被噪音吵得难以安睡。物业、城管等就此事多次介入调解。
调查发现,刘女士家放置在阳台的洗衣机的排水接入了雨水管,存在雨污混排的情况,城管建议物业协调刘女士进行整改。
本来是噪音扰民,现在又加入了雨污混排,问题愈发复杂。物业贴出的整改通知是否有执法依据?洗衣机到底能否放置在阳台,雨污混排该如何解决?
小区居委书记表示,邻里噪音问题已有多方介入协调,物业也建议过给3楼加装隔音棉,相互协调洗衣服时间等措施。阳台侧的管道是雨水管,是不能雨污混排的。但因老旧小区空间有限,居民在自己家安装洗衣机,管理有一定难度。
网友评论
小灵猫&#:本来是3楼跟6楼的矛盾,处理过程中,变成了6楼跟物业工作人员的口角。物业工作人员对6楼住户投诉他、要求开除他怀恨在心,利用职权开盒6楼住户,把个人生活的事情闹到6楼住户的单位。洗衣机是邻里矛盾。工作人员开盒居民这个问题应该更严重。
天地良心:洗衣机放阳台非常普遍,如果说是违规行为,那么请不要针对这一户居民,物业应该对小区所有将洗衣机放阳台的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并限期整改。
微笑钱行:洗衣机总有一点点声音,不可能没有声音,除非没人住。
宇宙:第一次听说洗衣机不能放阳台。
米口哥:投诉你有问题,你是服务主体,你去投诉到人家单位干嘛?
律师解读
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恒建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潘书鸿表示,洗衣机噪音是邻里关系的处理,严格意义上不属于物业管理的范畴,物业和居委等部门以调解为主,但若业主存放家用器具导致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上的侵权,那就属于物业管理的范畴。
物业和居委在调解社会矛盾时,情绪化的处理方式不可取。 不管哪种矛盾,都有法律进行兜底,调解不成,无论哪方都可以通过诉讼来实现自己的诉求。
新闻链接:“不敢回家”,业主拨打12345实名举报后,隐私秒泄并遭威胁!
近日,
媒体报道了上海一业主实名举报后自己和家人信息被秒泄!
3月12日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
涉事小区物业经理贺某某
已被上海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刚刚
上海宝山区大场镇发布通报
关于3月9日有媒体反映,市民邱先生通过12345平台投诉个人信息被泄露给被投诉人的问题,我镇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班,对工单受理、流转及现场处置全过程进行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主要事实
2026年2月24日11时12分,市民邱先生通过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映“环镇北路699弄乾泽园小区某楼楼顶存在疑似违法搭建情况,要求整改恢复原状”。13时35分,平台将工单派至大场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主办部门)及乾溪物业(协办单位)。当日下午14时15分,小区物业经理贺某某会同镇城管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因当日被投诉人不在家,贺某某联系被投诉人并约定后续入户核查时间。
2月25日15时许,被投诉人称,希望和投诉人友好协商,再三向小区物业经理贺某某索要投诉信息。15时50分,贺某某称出于邻里和谐的想法,未经充分考虑便将热线工单内容以截图的形式通过微信告知被投诉人。当日16时21分,被投诉人主动联系投诉人邱先生,表示希望其撤销投诉工单,遭到投诉人邱先生拒绝。
3月3日上午,贺某某会同镇城管执法人员进入现场查勘。经认定,该行为属于在建违法建筑。镇城管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
3月6日,执法人员上门复查时,被投诉人已自行将违法建筑拆除。
3月8日,投诉人主动联系了被投诉人,询问被投诉人如何知晓其个人信息,并录音。
二、有关问题
关于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参与热线工单办理的问题。根据《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12345涉及违建处置工单可由城管主办,物业协办,物业主要负责了解情况,联系被投诉人,提前劝阻,并配合城管部门查勘现场,助力违法建筑处置。
关于投诉人个人信息被泄露问题。经查,小区物业经理贺某某在协助处理热线工单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将投诉人信息泄露给被投诉人。
关于被投诉人知道投诉人家庭地址的问题。经查,热线工单内容中仅有投诉人姓氏和手机号码,无其他个人信息。因是小区邻里,被投诉人推测出投诉人身份及其住址。
关于被投诉人扬言“你当天投诉,我10分钟后就知道”的问题。经查,投诉人于2月24日11时12分投诉,贺某某于2月25日15时50分将投诉内容以截图的形式通过微信告知被投诉人。
关于被投诉人对投诉人言语威胁的问题。在投诉人邱先生提供的电话录音里,2月25日并无发生冲突。3月8日,投诉人邱先生主动联系了被投诉人,再次询问被投诉人如何知晓其个人信息。被投诉人称,因其违法建筑已经拆除,投诉人还不依不饶,一时气愤,随口说出不当言论。通话录音中没有涉及到投诉人母亲的内容。
三、处理情况
3月11日,乾溪物业管理公司根据公司管理制度,针对乾泽园小区违建未及时发现上报及后续引发的投诉人信息泄露事实,给予贺某某撤职处分。同日,贺某某因非法提供、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被公安部门依法行政处罚。同时,相关部门对被投诉人给予批评教育。
我镇将举一反三,要求物业公司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完善工作规范和制度,切实保障居民合法权益,改善和提升服务水平。
衷心感谢新闻媒体监督和广大网友关注。
大场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4日
家住宝山区乾泽园小区的邱先生表示
今年2月24日
他发现小区23号楼楼顶盖了块黑布
对比其他楼栋
疑似存在违法搭建行为
当天中午
邱先生就通过12345手机平台
进行了实名举报
并按要求留下了
姓名、住址、电话等信息
等相关部门来认定、处置
可让邱先生万万没想到
投诉后的第二天下午
还没接到任何部门的回复
一通陌生电话先打了进来
对方一开口就直击要害
邱先生当场懵了
自己举报的是陌生邻居
对方怎么知道自己的电话?
这位素未谋面的“邻居”
不仅有他的电话
还能报出了家庭住址
以及一字不差地读出
举报工单上的全部内容
邱先生越听越怕
除了个人信息之外
连他妈妈日常在哪打拳
自己的下班时间
对方都是了如指掌!
面对邱先生的质问
被举报人没有丝毫歉意
始终避而不答信息来源
反而倒打一耙
“敢做还怕人家知道吗?”
被举报人甚至还
语带威胁地暗示
获取邱先生的个人信息轻而易举
并表示
“你当天投诉,
10分钟后我就知道了”。
被举报人的嚣张行为
吓得邱先生当天就报了警
还再次通过12345手机平台
投诉信息泄露
为了查清信息泄露的源头
记者首先找到了
大场镇城运中心
工作人员介绍称
在24日中午接到工单后
随即派单给了物业及城管
作为经办部门之一,属地城管回复,24日下午接到工单后,联系了居委和物业上门查看,核实23号楼确实是存量违建翻新,目前业主已自行拆除。至于投诉人的信息,自己也仅有电话及姓氏,邱先生的隐私绝不是他们泄露的。
而另一经办方物业则表示,他们同样不掌握邱先生的详细信息。不过,物业经理透露,23号楼的女业主曾是小区志愿者,目前经商,疫情期间还曾为居民送过菜。
然而,当记者向小区居委会核实时,得到的却是完全不同的说法。居委社工表示,她并不认识这户业主,也未参与工单处理。
所有经办部门都否认泄露信息
但时间线太巧合
工单一转至属地
被举报人就精准获取了
邱先生的隐私
邱先生希望相关部门
能引起重视
并彻查此事
给自己一个说法
针对邱先生的遭遇,律师表示,通过非法途径获取或提供公民的姓名、电话、住址乃至家庭成员活动情况,相关责任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行政机关在收集公民信息时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即便不构成犯罪,擅自提供公民信息也属于违规行为,应受到单位内部处罚。
来源| 新闻晨报 陆靖珺综合民生一网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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