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南充市阆中市市场监管局七里市场监管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辖区内某超市在销售散装商品时,未扣除外包装重量便直接称重结算,导致消费者多付价款,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接到举报后,监管部门迅速介入调查,目前涉事超市已被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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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赴涉事超市开展现场检查,通过查看商品标签、现场比对称重、查阅销售记录等方式,查实了该超市的违规行为。检查发现,该超市销售的一款水果标价13.96元/千克,带盒称重重量为0.48千克,而空盒重量达0.024千克,折算后消费者每千克需多支付0.34元;另一款标价320元/千克的黄菊,其外包装重量为0.006千克,导致消费者每千克多付1.9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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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介绍,该超市在销售散装商品时,未按规定对塑料包装盒等包装物进行“去皮”处理,而是将包装物重量直接计入商品净重,并按商品单价结算,该行为涉嫌违反《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长期以来,该超市持续采取此类违规销售方式,变相增加消费者负担,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和知情权。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阆中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对涉事超市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后续将依法依规作出处理决定并向社会公示。(熊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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