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天海防务(300008)发布公告,子公司原股东涉违规行为致退款,已起诉索赔1500万元。

据悉,天海防务作为原告就2015年至2019年期间,全资子公司江苏金海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泰州市金海运船用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海运”)与相关单位订立的七份采购合同所涉退款事宜,对金海运原股东李露女士提起诉讼。

具体来看,2015年6月12日,天海防务与被告李露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和《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以下称《补偿协议》),约定公司以非公开发行5,000万股股票及支付现金65,700万元的方式收购李露持有的金海运公司100%股权,总交易对价为13.55亿元。

协议约定,在2015年度至2017年度(以下简称“盈利承诺期”),金海运公司仍由李露及其团队经营管理,李露承诺金海运公司三年累计实现净利润不低于28,743万元。若不能完成前述业绩,须以现金形式对公司进行补偿。

股权交割过渡期相关事项,《购买资产协议》第8.2.9条约定:“交割日之前标的资产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违法、违规、违约、侵权行为、或有负债导致标的资产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交割日之后遭受罚款、赔偿等实际损失的,由乙方予以承担。”

《购买资产协议》和《补偿协议》签订后,天海防务按照约定向李露支付了股权转让款及相应股票,全面履行了合同义务。2016年4月1日,李露将金海运公司全部股权正式过户到公司名下,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盈利承诺期内,金海运公司由公司实际经营管理。

2015年至2019年期间,金海运公司与相关单位先后订立7份采购合同,约定相关单位从金海运公司采购合计248套设备,该系列采购合同均已实际履行。相关单位对上述7份设备的定价审核工作,是以李露及其管理团队在2015年提交的报价材料为基础的,该设备项目仅经过一次审价,此后采购的价格均以该次审价结论为准。

2024年6月26日,针对该设备采购项目,相关单位审价机构成立价格复核组,对设备进行价格复核。经调查复核,相关单位要求金海运公司清退上述设备项目款项2,797.44万元。截至提起本案诉讼之日,天海防务已通过金海运公司实际向相关单位退款1,500万元。

天海防务认为,上述采购合同所涉退款事宜,完全是由金海运公司股权交割日之前被告在项目报价过程中从事的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所引发的,在交割日之后给公司及金海运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因此,按照前述《购买资产协议》第8.2.9条的约定,就案涉清退款项导致的损失,李露应当对天海防务承担赔偿责任。

天海防务请求法院判令李露赔偿公司损失暂计人民币1,50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等全部诉讼费用。

天海防务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重大诉讼案件尚未正式开庭审理,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尚不确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

公告显示,2025年7月公司曾因上述事件通过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陵区法院”)对李露提起诉讼,后来因海陵区法院在审理中认为公司应向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据此,公司于2025年11月18日向海陵区法院提交撤诉申请。

公开资料显示,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2001年,2009年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是国内首家船舶综合科技类上市企业,上海民营百强企业。

业绩方面,公司2025年业绩预告显示,去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21,000万元—30,0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1.57%—116.53%。2025年度,船舶行业仍保持较高景气度,公司建造及交付船舶中散货船、多用途船等系列船舶数量持续增长,海洋工程船舶等亦实现连续接单及交付。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