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3月23日讯(记者 陈捷 曾艺轩 通讯员 海法) 儿子出于孝心出借微信给父亲使用,帮其规避账户冻结限制,却险些触犯刑法沦为拒执罪共犯。近日,海沧区法院办结这起典型执行案,在校大学生小王经法官释法明理后,主动代父偿还全部欠款,两起执行案顺利执结。
案情要从2021年说起,王某因经营不善拖欠合作商张某货款3万元,张某诉至法院后,法院依法作出生效判决,判令王某支付相应货款。判决生效后,王某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王某送达财产报告令、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多次催告其报告财产、履行债务,可王某不仅对案件置之不理,还刻意隐匿行踪、避而不见。
为规避名下账户被司法冻结后的支付限制,王某打起了儿子小王的主意。小王刚上大学,心疼父亲日常电子支付受限、生活不便,没多想就答应将自己实名认证的微信账户借给父亲使用。此后,因王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该起货款执行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王某也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022年5月至10月,王某与陈某开展渣土运输合作,全程均使用小王的微信账户与陈某沟通项目、收付结算款项。合作结束后,王某再次拖欠1.8万元承揽费用并失联,陈某将王某父子一并诉至法院。庭审中,小王如实陈述,自己是因父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才出借微信账户,本人与陈某并无合作关系。法院审理后认定,微信聊天记录足以证实仅王某与陈某存在合作关系,陈某对此亦知情无异议,最终判决王某单独支付承揽费1.8万元,小王无需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小王以为案件了结,随即注销了出借的微信账户,却很快接到海沧法院执行法官的调查通知。他十分疑惑,自己无还款责任为何被传唤?法官当场释明:小王明知父亲是失信被执行人、有未结执行案,仍出借账户供其走账,该账户在此期间流水近20万元,王某借此获利却拒不还债,属于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小王则涉嫌成为该罪共犯。
经过法官普法教育,小王认识到自身及父亲的错误。因王某身处省外无法到院,小王自愿代父履行全部债务,当场支付两案执行款共计4.8万元,两名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全部兑现,案件圆满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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