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切实改善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人居氛围,靖海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开展垃圾清理、宣传引导等系列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规范垃圾处置行为,严厉打击随意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靖海镇人民政府于2026年3月16日发布《关于严禁随意倾倒垃圾的通告》,明确严禁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各类垃圾的具体行为,明确垃圾规范处置的具体要求,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违反通告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同步加强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巡查,确保通告要求落地见效、刚性执行。
连日来,靖海镇执法人员通过巡查抓获3宗随意倾倒垃圾违法行为:仙庵镇京陇村人胡某某在葛山村倾倒生活垃圾、河南省驻马店市人娄某某在坂美村倾倒建筑垃圾、靖海镇资深村林某某在资深村倾倒建筑垃圾。其中,胡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规定,娄某某、林某某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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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依法扣押车辆,对当事人作出警告、责令其立行立改,立即将倾倒垃圾清理干净,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靖海镇人民政府再次提醒广大村(居)民朋友,人居环境关乎每一位群众的生活品质,维护干净整洁的市容市貌是全体村(居)民的共同责任。请大家自觉树立环保意识,共同爱护、主动维护辖区生态环境,严格遵守垃圾处置相关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垃圾,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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