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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巡抚贺长龄奏请设立贵阳尚节堂。 尚节堂始建于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由贵州巡抚贺长龄募集捐银13640两,利用建于清雍正元年(1723)年的节孝祠改建而成,共有房屋160余间。因所收节妇都带有未成年子女,每节妇分给住房一间,开始一次就收节妇14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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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妇入堂需先提交申请,经调查合格后,尚节堂会用轿子迎接新入堂的孀妇。入堂后节妇不能再外出居住,亲友也不能在堂内留宿。孀妇抚养的男孩,十三岁就必须离开尚节堂,其他男性一律不准入内,连挑水也通过墙外石槽穿墙流入院内。
为方便堂内的小孩读书,堂内还办了一个“尚节堂小学”。节妇入堂后每人发给领折,凭折按月发给恤米。初期按规定发给铸有“尚节堂”字样的专用银锭作生活费,到民国年间改为每户每月发放银元一元。多数寡妇以制作蜜饯、蒺藜干等为副业以补充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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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节堂在堂外建有三所义学,聘请教师教其孤儿识字并学习技艺,至十七岁能自食其力时令其离开。光绪十八年(1892年)杜瑞征捐银扩建房屋52间,增容50余人。
该机构持续运作至20世纪中叶。1951年1月,贵阳市救济院接管尚节堂,将堂内年老无靠的妇女都送至老残教养院供养,存在了一百多年的尚节堂便结束了属于它的历史。1957年至1967年,在原尚节堂址修建了区委大院办公室,后为南明区政府大楼所在地。(以上资料来自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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