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瀛涯胜览》是明代通事马欢编著的海外闻见录,成书于景泰二年(公元1451年)。马欢通晓阿拉伯语,曾三次随郑和船队下西洋,亲历占城、爪哇、锡兰、天方等二十国。自叙秉持“直笔书其事而已”的纪实理念,记录各国航路、海潮、地理方位、国王、政治制度、风土物产及语言文字等状况,始撰于永乐十四年(公元1416年),历时35年修订定稿。
虽然作者马欢撰稿时,力求文字通俗易懂,但因为距今年代久远,书中很多地理、历史、宗教、文化细节,六百年后的今人已经难以理解。因此本人将该书翻译为现代白话文,并尽力考据订正书中细节,以飨读者。
四、占城国下
水果有梅、橘、西瓜、甘蔗、椰子、菠萝蜜、芭蕉等。波罗蜜像冬瓜,外皮似川荔枝,皮内有鸡蛋大块黄肉,味如蜜。中有子如鸡腰子,炒吃味如栗子。蔬菜只有冬瓜、黄瓜、葫芦、芥菜、葱姜,其余果菜都没有。人多以捕鱼为业,少耕种,所以稻谷不多。土种米粒细长,多红色。大小麦都没有。槟榔、蒌叶(蒟酱叶),人人不停口地嚼食。
男女婚姻,只让男子先到女家,成亲完毕,过十天或半月,男家父母及亲友用鼓乐迎取夫妇回家,然后摆酒作乐。其酒用饭拌药,封在瓮中发酵。想喝时,用三四尺长的竹筒插入酒瓮,众人环坐,按人数加水,轮流吸饮。吸干再加水,直到无味为止。(这是东南亚传统“竹筒酒”/米酒吸饮习俗,至今越南、老挝等地仍有类似。)
书写没有纸笔,用羊皮捶薄,或树皮熏黑,折成经摺,用白粉写字为记。国法刑罚:轻罪用藤条打脊,重罪割鼻。偷盗断手,犯奸男女烙面成疤。罪大者,用硬木削尖立在小船形木上,放水中让罪人坐于尖木之上,木从口穿出而死,就留在水上示众。(这些刑罚反映占婆受印度教-佛教法律影响的严酷律法。)
日月历法没有闰月,只以十二月为一年,昼夜分为十更,用鼓敲记。四季以花开为春,叶落为秋。国王年节日,用生人胆汁调水沐浴,各处头目采集进献,作为贡礼。
其国王做王三十年,则退位出家,让弟兄子侄暂管国事。国王到深山持斋受戒,或吃素。独居一年,对天发誓:“我先前为王,在位无道,愿被狼虎吃掉,或病死。”若一年期满不死,再登位复管国事。国人称他为“昔唆马哈刺札”,这是至尊至圣的称号。(此三十年退位山中考验是占婆特有习俗,史料仅马欢记载,体现古代王权神圣与自我净化理念。用生胆汁沐浴也是占婆特有习俗记载;“昔唆马哈刺札”即梵语“Sri Maharaja”或占婆王号。)
有一种叫“尸头蛮”的,本是人家一妇女,只是眼无瞳孔,人视为异。夜里睡觉时头飞出去,吃人家小儿粪尖,那孩子被妖气侵入腹部必死。头飞回合体则如旧。若知道后等头飞去时,把身体移到别处,头回来不能合体则死。若人家有此妇不报官,除杀者外,罪及全家。(这是东南亚常见“飞头鬼”传说,类似马来半岛的“Penanggalan”,马欢亲闻记录,反映当时民间鬼神信仰。)
又有一通海大潭,名鳄鱼潭。如人有争讼难明之事,官不能决,就让争讼二人骑水牛过潭。理亏者鳄鱼出来吃掉;理直者即使过十次,也不被吃。最奇特了。(这是古代“神判法”,世界多地曾有类似用水、火或动物考验是非的习俗。)
海边山内有野水牛,非常凶狠。原本是人家耕牛,跑入山中自生自长,年久成群。只要见到穿青衣(蓝衣)的人,必赶来抵触致死,极恶。番人非常爱惜自己的头,有人触碰其头,如同中国杀人一样的仇恨。(东南亚许多民族至今仍有“头为神圣不可触”的禁忌。)
买卖交易使用七成淡金或银。中国青瓷、盘碗等品,紵丝、绫绢、烧珠等物,他们非常喜爱,就用淡金交换,常将犀角、象牙、伽蓝香等物进贡中国。(占婆是中国瓷器、丝绸重要贸易伙伴,出口珍贵香料与象牙;今越南平定省仍以占婆文化为旅游招牌。)
译者注:马欢亲历记载的占城(Champa),是15世纪初郑和船队第一站,展现了印度化东南亚王国繁华富庶却充满奇风异俗的风貌。今天占婆王国虽已融入越南历史,但归仁(Quy Nhon)周边仍保留大量红色砖塔遗迹(Cham Towers),沿海景观与当年海口相近,成为中越海上丝路活见证。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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