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有套将近80平米的房子一直闲置,后来经不起中介反复劝导,就想着200万挂牌卖掉,可中介反复压价,最终以149万把房子给买了,直到面签时和买家一聊,才知道两人都被套路了,中介为吃26万差价竟分饰两角,一边和卖家签“托底”,一边和买家签“居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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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女士有套房子在母亲的名下,她虽然有出售的意愿,但也并不着急,中介得知后便经常打电话,终于同意了200万挂牌

这个价,放在她那个地段,不说多划算,但绝对不算离谱

可中介开始轮番上阵了。一会儿说6楼没电梯不好卖,一会儿翻出别人的成交价给你看,一会儿又说买家不好说话得降点价。他总有理由让你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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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女士就一步步被带了节奏。200万,180万,160万,最后挂到了150万

今年2月,中介说有买家确定了,约她见面签协议。见面后又说买家想降到140万,俞女士当场就翻脸了。中介出去晃了一圈,回来就说谈好了,150万成交

现场转了10万定金给她,说是买家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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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出在后来。等到3月去交易中心办过户,俞女士才第一次见到买家余先生。两人一聊,当场傻眼

余先生那边的版本是:中介从头到尾告诉他,卖家咬死176万不松口。他要求跟房东面谈,中介说房东出国了。最终他按176万签的合同

也就是说,这套房子,中介从卖家手里拿到150万的价格,然后176万卖给买家。两头一倒,26万进了中介的口袋

这还不算完。俞女士翻出自己当初签的协议,才发现签的不是正常的居间合同,而是一份“托底协议”。里面写得清清楚楚:房子保底到手149万(扣掉1万佣金),如果实际成交价高于这个数,溢价部分归中介所有

这就像什么呢?就好比你让朋友帮忙卖车,他说保底给你5万,多卖的部分算他的辛苦费。结果他转头卖了8万,自己揣了3万,还觉得是自己本事大

买家余先生那边签的协议更有意思,卖家的名字一栏写的是“胡某代”——胡某就是中介的负责人。这样一来,从头到尾买卖双方根本不在一个合同上,互相之间没有任何交集。合着中介两头演戏,把信息差玩到了极致

有人可能会问,中介这么做合法吗?

正常的房产中介,赚的是居间服务费,通常是成交价的1%到2.5%。你服务到位了,这钱大家心甘情愿给。但像这样一边签托底协议、一边签居间协议,两头瞒着吃差价,已经不是在赚服务费了,而是在利用信息不对等搞“空手道”

《民法典》明确规定,中介人应当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有关的事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26万,严格来说不属于中介的合法收入

但现实是,这种操作在二手房市场里并不少见。尤其是那些“吃准了你不懂”的卖家,尤其是年纪偏大、平时不关注行情的业主,最容易中招

所以不管是卖房还是买房,有一条最基本的底线:永远不要放弃跟对方直接见面的机会。中介说房东出国了、买家出差了、不方便见面,你就要警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