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初春,已经满是暖意,紫荆广场的霓虹隔着玻璃窗漫进来,落在桌上的分酒器上。廖总上周前发来的小聚邀请,我直到出发前导航才看清地点在新华医院对面,心里便隐隐猜到,我的好兄弟老梅多半会来,他就在新华医院。
五点半我到饭店时,包厢里还只有廖总和另外一个同宗兄弟,不多时老梅推门进来,是第三个到场的。前天晚上我在松江参加绩溪商会年会的时候,我还和他通了电话,那时他人还在无为,今天竟一早就赶回了上海,手里还拎着个包装袋,进门就笑着往桌上放:“给兄弟们带了老家的菜,襄安的板鸭,还有猪头肉,刚从家里带过来的,加个冷菜。”
层层包裹的包装袋拆开的瞬间,一股熟悉的卤香先漫了出来,混着百年老卤独有的醇厚,还有一点麻油的清鲜,一下子就撞开了记忆的闸门。盒子里卧着整只油亮的无为板鸭,旁边是一盒切好的卤猪头肉,肉皮带着透亮的卤冻,肥瘦相间的肌理浸在深褐色的卤汁里,光是看着,舌尖就已经泛起了熟悉的咸香。清代林兰痴曾作《吟猪头肉》一诗,写尽了这道市井美味的妙处:“嘴长毛短浅含膘,久向汤中用火燎。烂煮老饕夸口福,胶黏满口软尤娇。” 此刻眼前这盒刚从老家带来的猪头肉,竟把诗里的形与味,都活脱脱地呈在了眼前。
说起这猪头肉,本不是什么登不得大雅之堂的俗物。早在先秦之时,它便是祭祀典礼上的 “豕首”,位列三牲之首,是供奉祖先、敬拜社稷的重器。《礼记・祭义》里记载,祭祀结束后,族中长老会将煮得软烂的猪头胙肉分给族人,分得肉的人,便算是得了祖先的庇佑与宗族的认可。谁能想到,当年摆在祭台上的庄严祭品,历经千年烟火流转,竟从庙堂之上落到了市井巷陌,成了最熨帖人心的家常滋味,也成了我们这些异乡人,牵系着故乡的那根最软的线。
外地人提起无为,第一反应永远是无为板鸭。这道早已成了地域名片的卤味,是走南闯北的无为人走亲访友时最体面的伴手礼,是异乡人对这片皖江小城最深刻的味觉印象。就像提起绍兴总绕不开黄酒,提起潮汕总离不了牛肉丸,板鸭成了无为美食文化最光鲜的符号,被装在精致的礼盒里,送往天南海北,成了无数人对 “无为味道” 的全部认知。
可于我而言,无为最勾魂的滋味,从来都不是板鸭,而是和板鸭同锅卤制的猪头肉。这大抵是所有故乡美食共同的秘密:每一张对外的文化名片背后,都藏着一道只属于本地人的、关起门来才懂的家常滋味。板鸭是给外人看的体面,猪头肉却是自己人饭桌上的烟火;板鸭是宴席上的常客,猪头肉却是寻常日子里,白米饭最熨帖的搭档。就像老北京人懂卤煮的妙处远胜烤鸭,川渝人爱小面多过火锅,我们这些从襄安老街走出来的人,心里最放不下的,永远是板鸭摊子上那刚出锅的卤猪头肉。
没来上海之前,我在襄安的日子,最喜欢的是去新街口的陶记板鸭摊上。那时的日子过得慢,陶记的卤锅永远在咕嘟着,从清晨到日暮,热气裹着卤香能飘半条街。清代方浚颐写猪头肉,最懂这卤煮的精髓:“打叠馋涎不可收,老饕竟欲举全头。煮来十日工夫足,烂到十分火候周。” 这话放在陶记的卤锅上,再合适不过。袁枚在《随园食单》里专门写过 “猪头二法”,一法是 “先淘米水泡一日,去净血水,加酒与秋油,慢火煨至烂熟”,另一法是酱烧入味,陶记的老卤,恰恰是把这两种古法揉在了一起,一锅老卤养了十几年,酒与酱的香气渗进了每一寸肌理,不疾不徐的火候,把猪头肉熬得软而不烂,香而不腻。
若是哪天回家吃饭,桌上没有合胃口的菜,我抬脚就往襄安新街走,站在陶记的摊子前,喊一声 “切毫猪头肉”,老板娘便会麻利的打开玻璃柜子门,捞起一块油亮的猪头肉,放在砧板上,锃亮的刀落下,薄厚均匀的肉片码在塑料袋里,拿出装卤水的热水瓶,往袋子里面倒上滚烫的老卤,撒一把拍碎的蒜末,递过来的时候,暖乎乎的温度从指尖一直传到心里。
回到家,把猪头肉往桌上一放,就着白米饭,一口肉一口饭,肥的部分糯而不腻,入口即化,瘦的部分吸满了卤汁,越嚼越香,哪怕是没什么胃口的日子,也能就着这一块猪头肉吃下两大碗米饭。那时总觉得,这世间最好的滋味,莫过于此。
后来离开襄安来到上海打工,每次回老家,第一件事就是往新街口跑,可陶记的摊子却再也找不到了。问起老街的熟人,才知道老板因为家里有事,早就收了摊子不做了。那一刻的失落,远不只是少了一口爱吃的东西,更像是一段被妥帖安放的旧时光,突然就没了载体。就像你走了很远的路回头看,原本一直亮着灯的那间老屋,突然就灭了灯,你知道,那些安安稳稳、能因为一口猪头肉就满心欢喜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这些年在上海,也在淘宝上搜过老家的卤猪头肉,选的是襄安本地的店家,走冷鲜快递寄过来,收到的时候冰袋还没化,加热之后也能闻到卤香,可吃进嘴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不是卤料的配方不对,也不是肉质不好,是少了刚出锅的那股热乎劲,少了老街口的烟火气,少了站在摊子前,看着老板娘捞起肉、手起刀落切好的那份期待,少了故乡的水土养出来的那股鲜活的滋味。
食物的味道,从来都不只是舌头的感受,它是和你吃它的场景、陪你吃它的人、当时的心境,牢牢绑在一起的。就像我至今忘不了的,还有高中时,和同学李云峰半夜偷吃的猪头肉。
那时李云峰的父亲就在镇上开卤菜店,我们俩是同班同学,关系好得能穿一条裤子,经常在他家玩到半夜,肚子饿了,他就拉着我,偷偷摸去他父亲的卤菜铺子。深夜的小镇静悄悄的,只有卤菜铺的煤炉还亮着一点火星,卤锅在火上咕嘟着,香气在夜里能飘出很远。我们俩蹑手蹑脚地掀开锅盖,借着月光割一大块温热的猪头肉,躲在角落里,你一块我一块地分着吃。
当年苏东坡写《猪肉颂》,说 “待他自熟莫催他,火候足时他自美”,明末的张岱在《陶庵梦忆》里,更是把扬州猪头肉的妙处写得入木三分,说煮到极致的猪头肉 “骨肉消融,入口若雪”。我们那时哪里懂什么文人笔下的滋味,只知道这一口刚出锅的猪头肉,带着卤锅的温度,油脂的香气在嘴里散开,连呼吸都带着卤香,那种快乐,简单到极致,也珍贵到极致。后来读金圣叹的轶事,这位狂放的才子临刑前还不忘和儿子调侃 “花生米与豆腐干同嚼,有火腿滋味”,却不知他平日里最爱的,便是就着一壶老酒,啃一块软烂的猪头肉。想来古往今来,最动人的人间滋味,从来都不是什么山珍海味,而是这一口能让人放下所有身段,吃得酣畅淋漓的市井烟火。
如今几十年过去,我走过很多地方,吃过很多山珍海味,进过各种高档场所,可再也没有哪一口滋味,能比得上少年时深夜里,和朋友分着吃的那一块偷来的猪头肉。我后来才明白,我忘不了的从来不是那一口肉的味道,是那个无所顾忌的年纪,是那个陪你疯陪你闹的朋友,是那个对世界还充满期待、一点甜就能填满整个青春的自己。
包厢里的碰杯声把我拉回现实,老梅举着酒杯笑着说:“知道你就好这口猪头肉,特意从襄安带过来的,还是老家门口摊子上现切的。” 我夹起一块猪头肉放进嘴里,熟悉的滋味在舌尖散开,一瞬间,襄安老街的青石板路、新街口飘着卤香的摊子、深夜里煤炉的火星、少年时朋友的笑脸,全都涌了上来。
我们这些从襄安小镇走出来的人,背着行囊闯上海,在都市的钢筋水泥里摸爬滚打,见过了大场面,也吃过了好东西,可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永远留给了老家的这一口烟火滋味。苏东坡说 “人间至味是清欢”,这清欢从来都不是什么雕栏玉砌里的珍馐美馔,而是市井巷陌里的一碗热饭,一块浸满了老卤的猪头肉,是千里之外带回来的、带着故乡温度的心意。这一块猪头肉,藏着的是故乡的水土,是青春的印记,是兄弟的情谊,是我们这些在外漂泊的人,最踏实的乡愁。
人这一辈子,走得再远,也终究要回头找自己的来处。而我们的来处,从来都不只是一个地名,它藏在故乡的卤香里,藏在少年时的欢喜里,藏在无论走多远,都能让你一口就心安的滋味里。就像此刻,在上海的春夜里,和兄弟们碰着杯,吃着从千里之外的老家带来的猪头肉,我突然就懂了,所谓乡愁,从来都不是什么宏大的情绪,就是这一口,刻在骨子里的、家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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