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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揭国家能源集团基层环保执行漏洞。

2026年3月20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国家能源集团反馈督察情况。这份沉甸甸的“体检报告”在行业内激起涟漪。

就在反馈前不到一个月,2026年3月6日,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对济宁市富士运输有限公司开出一张罚单,这家为国能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胜利发电厂提供灰渣运输服务的企业,将190吨粉煤灰擅自倾倒堆放在居民区大院内 。更早之前的2025年12月,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公司汝箕沟无烟煤分公司因自1972年运营以来从未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被处以7.1万元罚款 。这些散落在各地政府官网的行政处罚,在督察报告中被串成了一条清晰的线索:一家头顶“绿色转型”光环的能源巨头,其基层生态环保防线究竟在哪里失守?

督察报告给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判断:国家能源集团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较大成效,但对标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仍有不少差距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并非客套的官样文章,而是直指一家央企在转型深水区的核心矛盾——顶层设计的“绿意盎然”与基层执行的“纹丝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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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与罚单可以

同时挂在同一家公司的墙上

督察报告中提到,部分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仍被集团授予安全环保一级单位称号。这种考核评价与实际情况的脱节,揭示了问题的本质。

考核的“宽松软”不止于此。督察组发现,部分应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被降为一般隐患进行交办,一些问题整改流于形式。更隐蔽的操作发生在数据层面:个别企业为完成考核目标,违规同意下属电厂人为调低供电煤耗数据,集团审核把关不严。而在商丘,国能民权热电有限公司2022年因污染物排放浓度超限值时段仍执行环保电价,被没收违法所得10528.65元——这笔钱数额不大,却暴露了基层企业在环保电价政策执行上的随意性 。

考核的初衷是传导压力,但当指标可以被篡改、荣誉可以被“包装”、隐患可以被降级时,这套考核体系就成了自欺欺人的道具。督察组点出的“考核宽松软”,本质上是一种管理上的路径依赖:用行政命令替代环境治理,用报表数字替代现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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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清洁能源”的旗号

干着破坏生态的事

如果说传统煤电的环保欠账尚可归因于历史包袱,那新能源项目中的生态破坏则说明问题的复杂程度远超想象。

督察报告指出,个别电力企业未批先建光伏电站侵占林草地。在湖南电力的一些投产项目中,水土流失等生态破坏问题已经显现。部分风电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不力,有的甚至未落实野生动物保护措施。2022年2月,国家能源集团西藏尼洋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多布电站,在安装集水井浮油收集装置时,将未收集干净的透平油和污水一并排入尼洋河,被处以10万元罚款 。

这些案例揭示了一个尴尬的现实:当企业以“清洁能源”的名义推进项目建设时,其建设行为本身却在制造新的生态创伤。光伏电站侵占林草地、风电场破坏植被、水电站影响生态流量,这些问题指向同一个病灶——生态优先理念并未真正融入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督察组通报的金川水电站违法倾倒弃渣、侵占大渡河河道及沟渠的案例,以及部分水电站人为干预生态流量监测系统的行为,已不仅仅是管理粗放的问题,而是触碰了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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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设备运转着

但数据早已失去意义

在环境监管链条中,监测数据是判断企业合规与否的基础。但督察报告和行政处罚记录显示,这条基础防线漏洞频出。

2025年2月,国家能源集团陕西神延煤炭有限责任公司西湾露天煤矿的pH在线监测仪器长期处于故障状态,故障期间既未向环保部门报告,也未及时修复。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在调查中发现,从2025年1月31日至2月18日,pH日均数据持续处于3.5至5.4之间——酸性极强,但企业选择了沉默,最终被处以5万元罚款 。

监测数据的失真还有更隐蔽的形式。督察组发现,部分化工企业通过火炬燃烧违法排放废气,将火炬燃烧装置作为大气污染处理设施,以此规避在线监测。一些煤化工和煤电企业灰渣管理不到位,违规将煤矸石交由第三方公司处置后即“甩锅”给下游。在黄岩汇煤矿,违规占地填埋煤矸石的问题被点名。

当监测数据不可信,治理设施成了摆设,污染防治就成了无源之水。督察组指出的“多数井工矿未建成煤矸石井下充填工程,实际充填量仅为能力的八分之一”,正是治理空心化的直接体现。这不是技术能力的问题——国家能源集团在“十四五”期间淘汰了302.8万千瓦煤电机组、266万吨焦化产能,说明其具备技术升级的能力——而是意愿和执行力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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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链条的最后一公里

督察报告中有一句话值得注意:2022年以来下属生产型二级公司多数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一些公司屡查屡犯。“屡查屡犯”四个字,说明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

2026年3月20日督察反馈当天,国家能源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邹磊表态“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但真正的考验在于:如何让一张罚单、一次督察,转化为企业治理结构的实质性改变?

督察组将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按程序和权限分别移交国务院国资委及国家能源集团处理。这意味着,问责将穿透到具体责任人。从“处罚企业”到“问责个人”,这是环保监管链条上的关键一步。

但问责本身不是目的。如果考核机制不改,数据造假仍有动力;如果项目审批流程不完善,“未批先建”仍会重演;如果环保指标仍然被视为“软任务”,那么“两张皮”的现象就不会消失。

国家能源集团45个工作日内需要拿出整改方案。这份方案能否跳出“整改—反弹—再整改”的循环,取决于它是否愿意直面那个核心矛盾:当绿色转型从战略表述落实到每一个煤矿、每一家电厂、每一个风电场时,需要的不是宏大的口号,而是严密的制度设计、可执行的考核体系和不容打折的问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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