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看看新闻”刊发了一篇《“假律师”两年代理百起诉讼 被曝光后为何“生意”仍照做不误?》的报道,披露了该媒体今年2月份报道的广东某地有人对外虚构律师身份、利用伪造证明材料在法院进行公民诉讼代理,的有关情况之后,令人失亡的后续情况。
今年的一月份,“看看新闻”就曾经公开报道和质疑过,“一张虚假证明,为何能轻易突破法院审查,让不具备公民代理资格的人走上法庭行使诉讼代理权?一个无证'假律师',为何能在当地畅通无阻,两年代理诉讼超百起?当骗局败露,当事人维权无果,监管体系为何再次失灵?”
可是,最新的情况是,有受访者再次联系到记者,报道中提及人物和“事业”,虽经媒体报道,但“几乎没有受到影响,甚至还在其个人微信朋友圈高调晒出工作动态”。
新闻报道中也披露,所谓的“律师”,不过是一家售卖茶叶、香烟等商品的食品商行外墙上,挂出了一个“法律咨询”的招牌,却让其达到了“两年代理百起诉讼”的效果。相信这样的“成绩”,足以令很多的律师汗颜。
“成功”的秘诀
人家之所以如此“成功”,报道中也通过采访者的口述,道出了其中的原由——“多位当事人反映,谎称自己是律师、在法院有关系、承诺包赢,这些全都是张某某精心包装的话术。彭立生表示,张某某曾声称'公安局里头有人,法院里面有姑父,还跟法庭法官吃饭',以此取信于人。”
例如,其中的彭某某回忆,自己2020年因琐事与他人发生肢体冲突受轻微伤,曾向张某某进行法律咨询,得到的承诺是官司“一定包赢”,并列出明细表,称可获得赔偿三万八千元。然而,法院最终判决的赔偿金仅有六千余元。
尽管采访者也表示,张某某在代理案件中表现得很不专业,但却可以赢得这么多人的“信任”和委托,不外乎两点——一是敢承诺案件结果,二是自称有关系。
正是这两点,精准的把握住了很多诉讼当事人的心理,明知道其没有律师资格,明知道其代理行为不专业,却依然将自己的案件委托给其。直到案件的结果不满意,才幡然醒悟,找记者反映,找相关部门反映,可案件已经处理完了,自己之前已经配合人家履行了各种“自愿”手续,堪称悔之晚矣。
打官司,究竟信法律技术,还是信关系,绝大多数人会选择后者
在法律行业,历来有这样一句名言,凡是拍胸脯保证案件结果的,凡是公开鼓吹认识办案人员可以决定案件结果的,都是骗子。然而,近些年来,这样的名言,被人提及的越来越少,反而是,法律行业内,越来越重视市场营销,越来越重视只要当事人有需求就有人敢保证。
一是法律行业虚假承诺现象已经蔚然成风
例如,无论是法律公司,还是某些律所、律师,已经将听了三言两语的案情介绍之后的办案承诺,做成了行业通行规则。“分居两年就能自动离婚”、“一句话教你赢官司”、“三句话让公司赔钱”、“记住这招,老赖立马还钱”等等,不仅在线上的网络平台、法律咨询直播间里遍地都是,在线下接受咨询时,也是某些法律人士的张口就来。
为此,最近媒有报道,作为善后的手段,已经发展出了专门的话术和应对策略,专门防止当事人挑出漏洞和事后纠缠。尽管这些话术在法律专业人士看来漏洞百出,但对付绝大多数是不熟悉法律规定和法律行业规定的社会大众,已经足够了。
二是极力宣扬打官司主要凭关系,案件结果完全由法官心情决定的法律专业无用论
以上的新闻报道中,那些受害者也承认,当初明知道对方没有专业的法律专业背景,而且通过法庭的上表现也认为其法律上根本不专业,但仍同意将自己的案件给张某某的原因,不外乎后者公开表示的,自己有关系:刑事案件“公安局里头有人”,其他案件“法院里面有姑父,还跟法庭法官吃饭'”。
在很多人的认识里,决定案件结果的,不是法律规定,也不是代理案件的律师法律水平有多高,而是案件的代理人能不能跟办案人员攀上关系。至于案件结果的胜败,仅是取决于办案法官的自由裁量。
律师在法庭上说的再有理,提交的证据、法律依据再充分,也比不过没有律师资质的人员跟法官私下里能电话联络、能约出来吃顿饭来的有决定性作用。
屡屡爆出的司法贪污案例,正好给了这些人如此鼓吹的理由。真如电视剧里演的,去法院办案时跟法官打个招呼,甚至是跟安检法警的聊上几句,都可以成为他们对外鼓吹自己有关系的资本。
总结
正是基于以上的心态,让新闻报道中的受害者,明知道对方没有专业知识,却只要一句自己有关系,就相信对方可以帮自己打赢官司。真是应了那句网络话,认知不足时,只有骗子可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尽管以上的两点,明显具有法律意义和社会现实上的错误,但是却已经在当下蔓延开来,成了很多人选择自己的案件由谁来代理时的决定性因素。
今年春节期间,有位亲戚来串门,聊天时谈到了自己的很多纠纷,都是委托某某律师办理的。因为该律师屡屡夸口自己法院里有关系,委托鉴定时可以指定鉴定机构,案件立案时可以几天之内搞定等等。
如此表现,足以证明该律师是有“能力”可以左右案件的司法结果。如此的思想认识一旦形成,此时你再跟其谈什么法律研究、程序公正、诉讼风险等等技术性问题,人家根本就是嗤之以鼻了。人家认为,只有没有关系的,才会谈论法律技术;法律技术再好,也抵不过跟法官关系好。
注:本文系微信公号“语人集法”同步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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