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张子琪 杨灿
3月24日,“山东入室抢婴案”二审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
“找孩子17年我吃了那么多苦,人贩子和买家离我那么近,没有一个人出来给我一点点线索,买卖应当同罪!”开庭前,当年被拐孩子姜甲儒的母亲乔守芬提起寻子经历哽咽落泪。
乔守芬表示,希望维持一审原判,给人贩子严惩,“严惩才能给这些人贩子震慑,也是给我们这些寻亲家庭一个交代。”
代理律师李圣表示,在今天的宣判中,他会重点关注此前主犯曾某孩会不会有所谓的立功表现,曾某孩曾称希望交代同伙换取立功。此外,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新的证据。
乔守芬表示,一方面自己希望通过曾某孩的供述找回更多被拐孩子,但是又害怕这成为他减刑的借口。
据了解,今天开庭申军良和儿子申聪也赶赴现场支持。他们昨天刚从广东回山东,配合警方对“梅姨案”补充材料。
案件回顾:
“山东入室抢婴案”是发生于2006年12月3日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王庄镇的恶性拐卖儿童案件,涉及曾某某、吕某某、王某某、袁某某四名被告人。四名被告人均有犯罪前科,其中袁某某为受害者同村邻居,案发前参与踩点并泄露姜甲儒家信息。
2006年12月3日凌晨,四名被告人切断村内电源后翻墙进入受害者姜甲儒家殴打并控制其祖父母,抢走8个月大的姜甲儒,以28600元卖给刘某某、苏某某夫妇。案发后姜甲儒爷爷因精神打击于数年后患肺癌去世。2024年1月嫌疑人被捕归案,姜甲儒经DNA比对寻回。
2025年4月该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被告人曾某某、王某某在庭上表现傲慢并当庭翻供,袁某某辩称仅闲聊时透露信息且不知情。
2025年9月19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曾某孩、吕某东、王某勇、袁某贵拐卖儿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
曾某孩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吕某东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王某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袁某贵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依法支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姜某乙、乔某某诉讼请求人民币20万元。
受害者家属对判决结果均表示不服,已就刑事部分提出上诉申请,并继续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买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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