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里有钱花不了,必须续充才能用;余额长期沉淀,退款却被拒绝;充值赠送看似划算,实则套牢消费者长期消费……

家住运河区天成岭秀小区的孙芳(化名)最近不胜其烦。

她给3岁的儿子图图在市区一家游乐场办理了一张预付卡,玩了几次后,卡上的余额不够了,想要继续玩不能补差价,还得继续充钱,充值额度200元起步。

“余额不退、强制续充,循环往复,太让人无语了。”孙芳说。

据了解,目前儿童游乐场、餐饮店、美容美发等多个领域均存在类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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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锁死”

“卡里还有钱,可是不够消费一个项目,想玩必须再往卡里充钱才能和余额一块用,这不就是逼着人一直充吗?”孙芳拿着孩子的游乐场预付卡,满脸无奈与气愤。

2025年夏天,孙芳带着两个孩子来到沧州市运河区一家大型室内儿童游乐场游玩,现场工作人员极力推荐预付卡活动:充500元送200元,全场项目通用,随到随玩,比单次购票便宜不少。

孙芳想着,两个孩子,一个12岁,一个3岁,在这都有能玩的项目,看着两个孩子玩得开心,又被优惠力度打动,孙芳当场就办理了一张预付卡,卡内到账700元。

起初,孙芳每隔一两周就带孩子来消费一次,每次扣费几十元,使用起来十分方便。

可到了今年年初,当她再次带孩子前往消费时,收银员却告知:卡内剩余46元不够本次消费项目,必须充值200元以上,卡内余额继续使用。

孙芳当场质疑:“我卡里的钱是我自己充的,又不是赠送的,为什么不能直接花?我不想充那么多,能不能把剩下的钱退给我?”

工作人员则表示:“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当余额不足时需续充方可使用。”

孙芳感觉自己遭遇了“霸王条款”,可办卡时工作人员从未提醒,自己也没仔细询问。

为了不让46元白浪费,她只好又充了200元,卡内余额瞬间变成246元。可新的问题又来了:孩子玩了几次,卡内余额又慢慢剩下几十元,再次面临“不续充就不能用”的困境。

“从那以后我就掉进了漩涡里,花不完就得充,充完还是花不完,钱锁在一张卡里,想退退不了,想用用不了,明明是我自己的钱,却做不了主。”孙芳与商家多次沟通退款,均被直接拒绝。

后来直到卡里还剩10块钱的时候,孙芳决定放弃了,彻底告别了这个游乐场。

“虽然10元钱不多,但是毕竟是自己的钱,心里非常别扭。”孙芳说。

一张小小的游乐卡,成了套牢消费者的“枷锁”。

打官司

“充1000元送500元,看着占了便宜,最后为了退几百块余额,愣是走上了打官司的路。”家住运河区颐和文园小区的刘宪勇(化名)说起自己在烧烤店办预付卡的经历,满是懊悔。

刘宪勇爱吃烧烤,一到夏天,他常去小区附近的一家烧烤店就餐。

2024年夏天,店家推出了力度极大的活动:充1000元到账1500元,充2000元到账3200元,全场菜品、酒水通用,不设有效期。

刘宪勇想着长期消费很划算,便一次性充值1000元,卡内余额1500元。

一开始,刘宪勇正常消费,卡内陆续花费500余元,剩余970元。2025年下半年,因为搬家,他住进了其他小区,距离这家烧烤店较远,再也不方便前往就餐,于是刘宪勇主动联系店家想要办理退卡。

没想到店家直接拒绝,理由是:卡内包含赠送金额,一旦充值概不退卡,只能到店消费,不支持提现、转账。

刘宪勇提出,自己愿意放弃赠送部分,只要求退还实际充值的本金,哪怕是按照比例折算也可以,但依旧被店家驳回。

“我充的是真金白银,剩下的钱也是我自己的,就因为我不方便去吃了,钱就不给退了,哪有这样的道理?”刘宪勇据理力争,店家依然说无法退还卡里余额。

几次沟通下来无果,无奈之下,刘宪勇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一连三个月的时间,刘宪勇咨询律师,上网查资料,整理转账记录、消费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

“从没想过,这辈子第一次上法院是因为办理预付卡,那些日子,我班也上不踏实,晚上睡觉也睡不好,就是为了能打赢这场官司。”刘宪勇说。

最终在法院的调解下,店家按照比例退还了刘宪勇卡内剩余本金部分。

几百元退款,耗时三个多月,耗费了大量精力,也让刘宪勇彻底看清了预付卡充值的陷阱。

不欢而散

“做个护理,充了个值,最后卡里有钱不能花还得继续充,闹到最后不欢而散,再也不想踏进这家店半步。”周楠讲述了自己在美容店办理预付卡的经历,全程充满被套路的无奈。

去年秋天,家住运河区香堤荣府小区的周楠到家附近一家美容店做护理。美容师以面部干燥缺水、皮肤泛红敏感为由,推荐护理项目,并劝说她办理预付卡:充3000元送800元享5折优惠,充5000元送1600元享3.8折优惠,美容、美甲全部通用。

周楠觉得离家近,听上去也很划算,在店员的反复推荐下,她办理了3000元预付卡。

周楠使用一段时间后,卡内剩余200余元。当她再次到店做护理时,店员告知,当前余额不够做护理项目,还得再充上点钱才能继续使用。

周楠看着单次消费的价目表,最便宜的一个是398元的深度清洁,她本想补个差价用完这次就算了,没想到店员告诉她,不能补差价,只能再充钱才能继续使用。

周楠说,她的卡可以享受折扣优惠,折扣完了卡上的余额完全够本次消费,但店员又告诉她,当余额不够时,也无法享受折扣。

周楠十分气愤:“办卡时也没人跟我说这么多,现在又说这些,这纯属消费欺诈。”店员想尽各种理由和周楠周旋。周楠提出退款,店家又以“预付卡不退不换”予以回绝。

双方多次沟通,店家要么拖延敷衍,要么让周楠把卡里的余额换成店里的护肤产品带走。原本正常的消费关系彻底破裂,最终周楠和商家闹得不欢而散。

后来周楠又去找过几次,每次说到最后就吵了起来,自己又因为工作紧张没有富裕的时间维权,最后她选择把剩下的钱换成了护肤品。

回到家中,周楠把这些护肤品散落在地上,看着这些简易包装的袋装护肤品,周楠又气又恼,也只能不了了之。

“因为一张预付卡憋了一肚子气,卡内余额至今‘躺’在里面,既用不了也退不出,成了一笔‘死钱’。”周楠说。

怎样维权

针对预付卡消费中“余额不退、强制续充、充值赠送不退款”等典型问题,记者专门咨询了河北理蕴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春江。

结合我国法律法规,王春江对消费者维权方法给出了一些建议。

王春江表示:商家在预付卡中设置的“概不退款”“强制续充才能使用余额”“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条款,一律属于无效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消费者预付的资金,所有权属于消费者,商家仅提供服务对价,无权以格式条款剥夺消费者的退款权、使用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内容无效。

“商家要求必须续充才能使用余额,属于典型的强制消费、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与自主选择权。”王春江说。

关于充值赠送类预付卡,王春江说:“即便商家存在充1000元送500元的优惠,消费者要求退款时,商家也应退还消费者实际充值的本金部分,无权以享受赠送为由拒绝全部退款,赠送部分未消费的,商家无需折现,但不得扣押消费者自有本金。”

对于消费者维权,王春江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与商家协商正常使用余额或退还剩余本金;

第二,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要求有关部门介入调解;

第三,向当地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

第四,保留好转账记录、消费小票、预付卡、沟通记录等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便金额较小,也可通过小额诉讼程序快速维权。

办理预付卡务必理性,拒绝大额充值,仔细阅读所有条款,对“不退不换”“强制续充”的商家提高警惕。

希望预付卡回归便利消费的本质,不要成为困住消费者的陷阱。

(记者 董芳辰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