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人民政府关于师静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2026年2月3日县政府第七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李静丽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秦松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师静毅为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史敏为县文物保护中心副主任。
免去:
李静丽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陈慧玲的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王鹏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任树文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石俊平的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高小路的县国库支付中心(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田新明的原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3日
(素材来源:公安部网安局)
县教育局副局长调任县司法局副局长,属于县域党政机关正常干部人事调整,并非特殊岗位变动。其核心依据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等相关政策,结合县域干部队伍建设、部门职能适配和整体发展需求统筹推进,具备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具体解读如下:
其一,落实干部跨部门培养,优化队伍结构。根据相关条例要求,跨部门调任是培养复合型干部的重要途径。教育局与司法局同属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核心领域,均需扎实的政策执行、统筹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调任可破解干部单一岗位视野局限,提升综合履职素养,契合干部交流轮岗的普遍导向。
其二,遵循“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原则。干部调任的核心是人事相宜,教育局副局长在政策落实、群众沟通等方面积累的经验,可直接适配司法局法治宣传、基层治理等工作需求,实现干部能力与岗位需求精准匹配,推动部门工作提质增效。
其三,服务县域整体发展,推动职能协同。此次调任围绕县域发展布局,衔接机构改革、民生提质等重点工作,可打破两部门壁垒,促进校园法治宣传、教育领域依法治理等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助力县域法治建设与民生服务协同推进。
其四,规范队伍管理,落实常态化人事调整。干部轮岗调任是常态,既能检验认可干部履职能力、防范廉政风险,也能避免工作懈怠和视野固化,压实履职责任,彰显“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导向,为县域高质量发展筑牢干部根基。
此类跨部门调任是严格按政策开展的正常人事安排,核心是优化队伍、提升能力、适配发展需求,并非否定原有岗位工作,而是县域干部队伍建设和政务推进的合理举措。
总策划:花都一人
包装:李晓娜 排版:李晓娜
美编:刘静文 撰稿:刘佳鹭
协同互推共建媒体:科学导报现代教育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