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案件质量评查
工作回顾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着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
为进一步落实司法办案责任制,强化对检察官司法办案活动的管理监督,2025年,台江区检察院持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多种评查方式相结合,为每一起案件“把脉问诊”,切实提升办案质效。
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回顾台江区检察院2025年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机制创新
夯实归档前评查“基础盘”
台江区检察院制定《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归档前案件质量评查方案》,建立起常态化、全覆盖的归档前评查机制,实现“每案必检”。22名员额检察官化身专职评查员,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对案件开展全面“体检”。
2025年累计开展归档前评查659件,较去年同比大幅上升230%,案件整体质量稳步提升。该评查机制因成效显著获上级院肯定,多地基层检察院专程前来学习借鉴经验做法。
科技赋能
打造评查工作“新引擎”
依托市检察院技术支持,台江区检察院量身定制智辅系统功能设计方案,研发“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并嵌入工作网,实现案件智能分配、通知提醒、线上反馈、争议提交等功能化。
依托该系统,评查任务一键智能分配至评查员,承办人与评查员线上交流反馈意见,沟通效率显著提升。
智能系统的应用不仅缩短了评查周期、降低了人工流转成本,更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构建起规范高效的线上评查新格局。
多维联动
构建全方位监督“新格局”
为拓宽监督维度、提升评查实效,台江区检察院制定《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就评查目的、评查要求、评查方式、评查计划以及评查结果运用等方面作出系统规定。除归档前案件质量评查外,2025年台江区检察院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评查工作:
01
异地交叉评查
在市院指导下,与连江县检察院、闽清县检察院会签《关于建立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协作机制的意见》,联合开展首轮60件案件质量异地交叉评查工作,实现“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覆盖。评查中坚持“不护短、不避丑”,集中“晾晒”共性问题;对定性争议、标准把握等难点问题,秉持“求同存异、共同提高” 原则深入研讨,打破地域办案思维局限,统一类案办理标准,排查隐蔽性办案风险,推动三地办案质效同步提升。
02
政法协同评查
在区委政法委牵头下,接受仓山区检察院评查案件2件,评查鼓楼区检察院案件4件,所有案件均评定为合格。跨区域评查交流拓宽了工作视野,既强化了外部监督,又提升了评查工作的权威性与公信力,展现了台江区检察院办案的过硬质量。
03
案件专项评查
聚焦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评查9件,经检察长决定均评定为合格。专项评查精准发力,有效保障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推动重点业务工作提质增效。
04
随机评查和重点评查
开展随机评查28件,提请市院案管开展重点评查4件,协助市院案管评查其他基层院案件2件,所有案件均合格。随机评查实现日常办案动态监督,主动接受上级重点评查彰显了从严自我要求、主动接受监督的工作态度。
转化增效
做实评查整改“后半篇”
评查的最终目的在于以评促改、以改促优。台江区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把评查结果运用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关键抓手,扎实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
针对评查发现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共性问题,通过案件质量讲评、评查结果通报等方式,引导检察干警开展类案自查自纠,实现“查一案、治一域”。
针对公安机关取证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导致证据灭失等突出问题,推动业务部门制定出台《台江区检察院易灭失证据取证指引》,从制度层面堵塞漏洞。
将评查结果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作为提拔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通过闭环管理将评查成果转化为办案能力提升、制度机制完善、司法行为规范的实际成效,推动评查工作走深走实。
结语
案件质量评查绝非“找茬挑错”,而是发现不足、改进工作、提升质效的重要抓手。台江区检察院将持续强化案件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发送 | 台江区委政法委、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供稿 |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江祖梁
编辑|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兰宁、赵庆子
审核 | 台江区人民检察院 程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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