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仁市人社局发布一则职称评审专家和申报人受查处的通知,其具体违规:1.评审专家向申报人泄露评审内容;2.申报人违规参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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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职称评审专家和申报人受查处!
❌ 在铜仁市202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中,经市级评审委员会查证核实,评审专家文某某违规向申报人泄露职称评审内容,申报人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何某某篡改会议纪要作为业绩材料申报职称。
文某某、何某某的行为违反了《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40号令)和《贵州省职称申报评审工作规则(试行)》(黔人社通〔2023〕50号)相关规定。
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取消文某某评审专家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自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从事职称评审相关工作;将申报人何某某违规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各类职称。
以上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而是2026年职称严管的强烈信号——不管你是评审专家,还是正在准备申报的考生,只要触碰诚信红线,代价都是职称生涯的“重创”。
此外,之前也有多地发布或通知违规行为以及违规处罚!就比如
一、四川省
●违规类型:提供虚假资格证书、社保与申报单位不一致、拒不配合核查;
●处理结果:取消评审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3年内不得申报;
二、北京市
●核心规定:对学术造假、业绩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已取得职称的撤销资格,记入诚信档案北京市财政局;
●典型案例:《论证与研究》期刊因未在新闻出版署备案、无数据库收录,论文被直接否决;
三、山东省
●违规类型:业绩造假、挂名项目、论文发假刊 / 增刊;
●处理结果:取消资格、记入诚信档案、3年禁报;
●典型案例:某高会申报人因著作造假被全票否决,3年内不得申报;
四、广东省
●违规类型:业绩数据注水、著作造假;
●处理结果:取消资格、撤销职称、记入诚信档案广东省财政厅;
●典型案例:省财政厅向出版社发函核查著作真伪,多名申报人因造假被取消资格;
02
高级会计师评审违规常见操作
(一定要杜绝)
在准备和申报业绩前,我们需要确定的就是,你所提交的任何材料,不管是业绩还是论文,都需要实事求是的去整理去写作,论文必须是百分百符合评审要求,业绩就算是没有统一的评分标准,但也不要提供虚假内容,可以适当夸张,但切记无厘头的夸大。
以下是评审中常见的违规操作,杜绝!
业绩“移花接木”——挂名项目变成“主导项目”
一考生跟随领导辅助参与了某大型财务项目,但将其描述成自己“全程负责、核心主导”。
提醒:如果说大家跟同事/领导一同参与主导的,可以在其描述一下自己是主要主导人;如果仅仅是参与,可以写跟同事一起主导负责,但不可贪大。
数据“过度夸大”——把10万增效改成100万
某考生在工作项目中将成本实际优化金额,夸大注水篡改为100万,并伪造了简化版财务数据佐证。
提醒:伪造数据证明可是是绝对不能容忍的大忌!这种情况,官方通过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税务申报表一查就能看出来。提醒大家,数据必须与原始凭证、财报完全一致,宁可写实也不要夸大。
论文“投机取巧”——采用电子刊冒充正刊
某考生为快速发表,选择某期刊的 “增刊” 发表论文,在材料中隐瞒增刊属性,谎称是正刊。后续论文材料作废,因 “隐瞒关键信息” 被判定为诚信问题,直接否决评审。
提醒:必须发表正刊、有CN/ISSN 备案、被核心数据库收录的论文,增刊/电子刊一律无效。
像是上面这种情况,不管死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还是其他系列的职称,每年都有很多。匠匠再次提醒大家,在评审中,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与其花心思钻空子,真不如沉下心来打磨真实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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