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贵价商品是否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曾审结了一起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判定商家退还消费者购买商品所付的金额。

浙江杭州的刘女士花9.15万元网购了一只手镯。到货后,因为手镯佩戴效果不佳,刘女士在网购平台上发起七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申请。发出申请后,商家同意退货,表示会安排指定物流企业上门取件,并告知刘女士,为保护产品安全,勿自行退回。令人意外的是,商家收到货后却拒绝退款。

“经验收,退回的产品有试戴痕迹,有明显划痕,需要由珠宝工艺师进一步评估,因为平台退款有时间限制,我们先暂缓退款。”商家如此答复,并将手镯寄还刘女士。

“我在申请退货时已经拍摄了手镯外圈的360度环绕视频以及手镯两边开合位置的局部视频,商家确认后才同意了我的退货申请。”刘女士说,自己在退货过程中的全部操作均按照商家的指引进行,退货时物流企业由商家指定,运费由商家承担,物流企业的工作人员在取件时也对商品进行了检查并拍照。商家以手镯表面有划痕等损伤而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款。对此刘女士不能接受,遂将商家诉至法院,要求商家退货退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商家为贵重首饰设定了专门的退货流程,指定自家合作的物流取件,运费自理,可以确认商家对相关风险已具有较为充分的认知,也试图确保贵重首饰在退货运输中的风险尽量处于己方可控的状态。商家设置的退货流程,选择信赖的物流企业来实施取件和运输,实质上已将商家对风险的控制力渗透、延伸到了取件和运输环节中。

商家以涉案手镯表面现存的划痕等损伤会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退款。然而,商家并无证据证明刘女士应对该损伤的形成负责,也无证据证明涉案手镯在被交付给物流企业时的安置状态或表面性状存在明显瑕疵。据此,法院判决商家退还刘女士9.15万元。

来源:洪观新闻综合最高人民法院、民生大参考

(来源:洪观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