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星杯赛事联合创作协议
首先欢迎老师参与由夏星杯联合组委会组织的《夏目友人帐》同人赛事活动,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制作组制定了《夏星杯赛事联合创作协议》,还请老师一同遵守,谢谢
(一)本协议由夏目友人帐情报局、夏目友人帐情报局安全团队、夏星杯组织委员会和夏目贵志联合审稿团(以下简称“联合组委会”)与报名参赛的创作选手(以下简称“选手”)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
(二)选手在参与内容创作、提交创作成果、使用联合组委会相关创作支持服务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一经参赛即视为完全同意并遵守本协议约定
(三)本协议为《夏目友人帐情报局服务协议》向外的延伸补充规则,未尽事宜以《夏目友人帐情报局总章程》《夏目友人帐情报局服务协议》《夏目友人帐情报局运营管理条例》为准
1. 选手的义务
1.1 选手确认已充分知悉并严格遵守当届的《夏星杯赛事规则》及联合组委会最新发布的《夏星杯赛事规范》
1.2 选手保证参赛作品为原创,严禁AI创作、盗图、描图,临摹作品必须在发布时明确注明,作品需完成上色,草稿、线稿不计入参赛范围,保证作品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商标权、肖像权等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利
1.3 选手接受联合组委会对参赛作品的审核、打分,配合赛事相关的公示、成果展示等工作,若对赛事评分、结果有异议,需按赛事规则向联合组委会提出申诉,不得采取恶意评论、造谣等不当方式维权
1.4 选手需按赛事要求完成作品投稿,通过指定的方式发布作品,保证投稿信息真实、准确
1.5 选手同意联合组委会委托夏情局安全团队依据本协议对参赛作品开展原创保护相关的日常监控、举报受理、举报处理及报警委托等工作,配合提供维权所需的举证材料
2. 联合组委会的义务
2.1 联合组委会为选手提供清晰的赛事规则、参赛指引及赛事相关咨询服务,及时回复选手的合理问题,保障赛事报名、投稿、审核、公示等流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2.2 联合组委会按约定时间完成结果公示,并为获奖选手按时、准确发放赛事奖励
2.3 联合组委会严格保护选手的个人信息及参赛作品版权,不得在未获得选手同意的情况下将参赛作品用于商业用途,赛事相关展示、推广环节,均为非商业性质,且会完整标注选手署名及相关信息,如因赛事安排对此项有变动,需要明确声明告知选手
2.4 联合组委会负责赛事平台的秩序维护,及时处理留言区恶意评论、不文明评论等问题,协助选手处理作品被盗用的相关举证对接工作,保障选手的赛事参与体验
2.5 日常监控:夏情局安全团队经选手默认授权,可对本次赛事的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全网日常原创监控,排查作品被盗用、未授权使用、AI融图、未授权搬运、拼接素材等侵权行为,监控范围仅为维护选手原创权益之目的,如不需要日常监控可与联合组委会联系取消
2.6 举报受理:夏情局安全团队设立专属维权求助通道,受理选手、读者及相关方关于夏星杯赛事作品遭侵权的举报,同时受理赛事内原创相关的违规行为举报,保证举报渠道的畅通及响应的及时性,维权求助通道:微信:xylpanzys1314;QQ:3793414219
2.7 举报处理:夏情局安全团队在受理侵权举报后,将第一时间对举报信息及举证材料进行核查,对查实的侵权行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下架、删除侵权内容、发布维权声明等处理措施,对赛事内违规举报,按赛事规则及本协议相关约定处理,并及时向举报方、涉事方反馈处理结果
2.8 报警委托:针对查实的、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大规模盗用作品、商用侵权作品牟利等,经选手书面委托,夏情局安全团队可代表选手向公安机关报案,协助选手完成相关报警材料准备、案件对接等维权工作
3. 版权归属
3.1 选手参与夏星杯赛事为非有偿创作,参赛作品的版权归选手所有
3.2 获奖作品授权联合组委会享有非商业性的展示权,联合组委会可在公共平台展示获奖作品,展示过程中必须详细标注选手名称,不得对作品进行擅自改编、二创等操作,如因赛事安排对此项有变动,需要明确声明告知选手
3.3 本次赛事所有参赛作品仅供个人学习、研究、欣赏及联合组委会非商业性赛事运营、展示使用,未经选手同意,任何第三方不得擅自使用、传播、改编、商用参赛作品
3.4 赛事相关的宣传文案、视频、海报等由联合组委会创作的内容,版权归联合组委会所有
4. 违约责任
4.1 选手未按照赛事规则及本协议约定完成作品创作、投稿,或作品存在AI创作、盗图、描图、临摹未注明等情形的,联合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已发放的奖励(如有),若引发第三方追责的,由选手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联合组委会造成损失的,选手应予以全额赔偿
4.2 选手多次拒绝配合赛事审核、公示工作,或在赛事期间发布恶意评论、造谣、诋毁联合组委会及其他选手的,联合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参与联合组委会后续所有赛事及相关活动
4.3 选手无合理理由拒绝配合夏情局安全团队开展日常监控、举报受理、举报处理、报警委托等原创维权工作,导致侵权行为无法追责的,相关损失由选手自行承担,若因选手提供虚假举证材料导致维权工作失误的,选手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联合组委会和夏情局安全团队造成损失的予以全额赔偿
4.4 联合组委会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为选手署名、泄露选手个人信息,或擅自将选手参赛作品用于商业用途的,应向选手公开道歉、消除影响,给选手造成损失的,应予以全额赔偿
4.5 联合组委会未按赛事约定按时公示结果、发放奖励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选手说明情况,因不可抗力导致赛事流程调整、奖励发放延迟的,联合组委会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需提前告知选手
4.6 夏情局安全团队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日常监控、举报受理、举报处理、报警委托职责,导致选手原创权益受损的,联合组委会应尽力采取补救措施,挽回选手的损失
5. 个人信息保护
5.1 联合组委会收集选手的个人信息,仅为实现赛事报名、参赛编号发放、作品审核、结果公示、奖励发放等目的,收集范围以完成赛事工作所需为限,包括创作署名、QQ号码、微信号码、参赛编号、收件人姓名、收件人手机号码、收件人地址等
5.2 选手保证提供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若信息发生变更,需及时向联合组委会更新
5.3 联合组委会委托夏情局信息支援部为赛事个人信息管理责任部门,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专人负责,仅在赛事工作必要范围内传递选手信息,不得向无关部门、人员泄露
5.4 除法律法规规定、有权机关依法调取、选手同意的情形外,联合组委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出售、出租选手的个人信息,若发生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安全事件,联合组委会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告知选手
5.5 夏情局安全团队在开展报警委托等维权工作中需使用选手个人信息的,仅在维权必要范围内使用,维权工作结束后及时封存相关信息,不得擅自泄露
6. 申诉与争议解决
6.1 选手若发现赛事中存在盗取他人作品参赛、临摹作品未注明、留言区不文明评论等情形,可按赛事规则向赛事运营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举证材料
6.2 选手对夏情局安全团队的举报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夏情局安全团队提出复核申请,夏情局安全团队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给出复核结果
6.3 双方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 其他条款
7.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7.2 夏星杯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归联合组委会所有,赛事规则的调整、补充,均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7.3 本协议自选手提交夏星杯参赛作品之日起生效,至赛事奖励发放完毕、参赛作品相关展示权利履行完毕、联合组委会完成选手个人信息处理及相关维权工作结束后终止
7.4 选手参赛即视为认可本协议全部条款,联合组委会保留对本协议的修改权,修改后将通过官方渠道公示,公示后新条款对后续参赛的选手具有约束力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