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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养老金制度”,这么大的名字,我还以为是多大的事呢。结果,问题描述里对它的解释是“即将婴儿养育时间(如一年或两年)作为视同缴费时间,确保生育女性的养老金待遇不因育儿而受影响”。
这下,我就觉得,可行性一下就上来了。
首先,我国女性的劳动参与率还是挺高的。怀孕期间期间受保护,根本不会失去工作。如果产假结束后正常上班(孩子主要由老人或保姆照顾,这种状态也挺常见的),社保有用人单位负责,根本不会断,也就不需要额外补贴。
也是就是,受益者只是因为生育而辞职的女性,和本身就没有雇主缴纳社保的灵活就业者 。这涉及到的人数一下就下来了。
考虑到我国社保处于紧平衡状态,且未来人口下降在“现收现付 ”制度下可能进一步造成冲击,就不要拿“视同缴纳”去薅社保的羊毛。我建议,不如由财政负责缴纳。
上网搜了下,自己缴职工社保,每月大约1500元;如果缴城乡居民社保,就更低了。不知道郑代表考虑的是哪种。但不管哪种,价格都没有很夸张。(每月1500是有那么点高,但毕竟涉及的总人数相对有限。)
至于钱从哪来的问题。我的观点一向是,少盖奇观,少投资,把钱花给大家,让大家自己消费。
当然,女性生育率下降的今天,男女退休年龄的差距也会逐步缩小,向“无明显差别”的世界主流靠拢。毕竟,女性早退休,本身暗含女性需要更多照顾家庭(老人帮忙带娃)。前提不存在,缴费的年轻人又下降,那就晚点领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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