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河北网友发帖称“大意了,这也太像中石化了!”该网友表示,加油时还纳闷怎么油价这么便宜,工作人员说他们不是中国石化,是中园石化。
该网友发布的图片显示,“中园石化”为红底白字,字母为“SNOPEC”和同为红底白字的中国石化只有一字之差,英文字母也只是少了一个i,不仔细看确实容易混淆。
涉事加油站有关人员回应称,他经营加油站已10多年,都是用的这个名字,之前有关部门也来问过名字的事,但他有营业执照,名字都是经过审批了的。记者追问最初取名的想法,该人员称:“这个就不用你管了。”
对此,有不少网友质疑,“中园石化”这类名称,存在碰瓷嫌疑。
记者查询天眼查显示,该加油站为石家庄市鹿泉区中园石化百尺杆加油站,曾用名为鹿泉市中园石化加油站。
鹿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仅凭站名还不好判定,是否侵权还要根据装修情况来综合判定,他们将派人现场调查后回复。
记者在地图上查询发现,河南、安徽、湖南等地也有一些“中园石化”加油站。
此前,江苏扬州仪征市一加油站曾因侵犯中国石化注册商标专用权,被行政处罚10000元。该站所用的标识与中国石化官方logo近似,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江苏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中国石化系国内知名的特大型企业,其朝阳商标均使用于为数极多的中石化加油站上,具有较高的显著性和知名度,当事人作为同业经营者,不但不对其进行避让,反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与其近似的标识,明显具有攀附的故意。
律师说法
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副总裁、高级权益合伙人陈燕红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从法律层面分析,该行为有可能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中国石化对“中国石化”“SINOPEC” 及相关组合标识享有合法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于成品油零售服务,该商标经长期使用已具备极高市场知名度与显著性。
“中园石化” 在相同的成品油零售服务中,将 “中园石化”“SNOPEC” 及近似红底白字装潢用于招牌、灯箱等商业标识,属于商标性使用;其名称与 “中国石化” 仅一字之差、字形读音高度近似,英文标识 “SNOPEC” 与 “SINOPEC” 仅少一个字母 “I”,整体视觉与读音均可能造成消费者混淆,存在被认定为商标侵权的可能性。
其次,“中园石化” 的行为还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中园石化” 通过刻意模仿 “中国石化” 的名称、英文标识、招牌配色与整体布局,若主观上具有明显攀附他人商誉、“搭便车” 的恶意,客观上足以使普通消费者产生误认并可能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还可能依法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媒体评论
“中园石化”碰瓷中国石化,
一字之差藏着多少鬼心思
新京报评论员表示,中文只差一个字,英文只差一个字母,连主色调都一致,“中园石化”与“中国石化” 高度撞脸,恐怕不是巧合能解释的。如此起名,涉事商家难逃傍名牌的嫌疑,企图用一字之差误导公众,本质是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这种行为既涉嫌侵犯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也剥夺了消费者知情权与选择权。
对此类问题,监管部门应主动作为,加大对市场上仿冒行为的排查和处罚力度,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现、依法拆除这类“视觉陷阱”。
对于经营者而言,也需认识到,靠“碰瓷”品牌做不成长久生意,与其花费心思设计“文字游戏”,投机取巧地模仿,不如沉下心来提升自身服务质量和产品品质,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口碑。
来源 | 南方都市报
编辑 | 代红燕
审核 | 孙轶英
校对 | 胡普甜
签发 | 李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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