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市监处罚﹝2025﹞22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孝义市天天鲜果蔬店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依据:《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项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175元;2、罚款2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10/20

处罚机关: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违法事实:

2025年9月30日,对孝义市天天鲜果蔬店负责人询问调查。陈述:抽检不合格的姜是2025年6月30日从孝义市铁南蔬菜市场光亮蔬菜门市购进的,购进了1件,有29斤,筐重3斤(押金20元),购进价格是4.8元/斤,以7元/斤的价格出售,一般四天左右卖完,已全部销售完,生姜整筐拿回来需要摊开存放,不然容易腐烂,会有脱水的情况,实际卖不了203元,折算下来实际能卖175元。该单位能提供供货商孝义市铁南蔬菜市场光亮蔬菜门市的营业执照,也有进货票据,不能提供姜的合格证明。

来源:孝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