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突如其来的重病,一笔在弥留之际被转走的大额存款,让一个再婚家庭的矛盾在亲人离世的悲痛中彻底爆发。丈夫去世前夜,妻子将他银行卡中的60余万元转给了自己的亲戚。这笔钱,究竟藏着怎样的隐情?是合法的债务清偿,还是蓄意的财产转移?近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
病床前的最后一笔转账
2022年1月,被继承人张某丙的生命走向了终点。在他去世的前一天,妻子王某从其银行账户中,将60余万元转给了自己的妹夫李某。
这一举动,引起了张某丙与前妻所生子女张某甲、张某乙的质疑。他们认为,父亲尚在病危,继母王某此举显然是在转移属于父亲的财产,意图减少他们作为子女可继承的遗产份额。多次沟通无果后,兄妹两人一纸诉状,将王某和李某告上了法庭。
是“还债”还是“财产转移”?
是“还债”还是“财产转移”?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展开激烈交锋。
原告张某甲、张某乙认为,父亲去世前一天,意识状态已很差,此时继母王某转走如此巨款,完全不合常理。这笔钱属于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父亲的遗产。继母王某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合法继承权,要求王某和李某返还其应继承的份额。
被告王某辩称,这笔转账是为了归还妹夫李某的购房款。她解释,2017年,李某想购买她名下的一套房屋,曾分多次从新疆携带大量现金来沪交给她,累计约55万元。因为自己不太会操作银行卡,便将现金存放在家中,直到2018年才存入银行。后来因丈夫病重,房屋一直没过户,在丈夫去世前,她觉得应该把这笔钱还了,于是就连本带息转给了李某。
被告李某的陈述与王某基本一致,坚称这笔钱是自己多年来出借给姐姐一家的钱款,后来转为购房款,自己只是收回欠款。
法院抽丝剥茧,戳破谎言
针对双方完全相悖的陈述,法院并未偏信任何一方,而是对全案证据与当事人表述开展严格核查。最终,被告王某、李某的辩解因存在多处矛盾疑点,未被法院采纳。
针对案涉 60 万元存款的性质认定,法院明确判定,该笔 60 余万元存款形成于王某与张某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依据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案涉转账是否体现被继承人真实意愿,法院结合医院出具的《死亡小结》核查后认定,张某丙离世前两天入院救治时,已处于神志欠清的状态。在张某丙生命垂危、意识模糊的情况下,妻子王某单方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转出,无法认定该操作符合张某丙的真实意思表示。
围绕转账行为的实质定性,法院对王某、李某主张的 “购房款”“借款” 说法逐一核查,发现多重疑点:其一,二人声称存在大额现金往来,却无法提供借条、收据、转账凭证等任何书面佐证材料;其二,李某自述为工薪阶层,其收入状况与所称的大额出借能力明显不匹配,且其所述多次从新疆携带大额现金赴上海交付的方式,也违背常规交易逻辑;其三,王某辩称自身 “不太会用银行卡”,以现金收付为主,但法院查实其银行账户存在多笔存取款交易记录,该陈述与客观事实相悖。
综合全案事实,闵行区人民法院判定,被告王某在丈夫张某丙病危、意识不清时,单方转移大额夫妻共同财产,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该行为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其他继承人对张某丙遗产的合法继承权。据此,法院依法判令王某向张某甲、张某乙返还二人可继承的相应款项。
王某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本案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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